推 sunnymeow: 請洽生活法律版 08/11 15:13
推 doggy1985: 有,除非你是引用,而不是全貼 08/11 15:37
→ cm1241: 換工作 08/11 17:27
推 hidog: 美編就專心弄美編就好 你又不是法務 08/11 17:31
推 edcs: 只要你告不了部落格主那就是沒問題的。既然你主管認為有問題 08/11 18:35
→ edcs: 那請他去告啊。 08/11 18:35
推 yudofu: 你跟主管爭這個幹嘛?吃飽太閒?就算你講贏了不爽還是可以 08/11 19:13
→ yudofu: 叫你滾,這樣有什麼意義?你是美編又不是法務,幹嘛幫別人 08/11 19:13
→ yudofu: 傷腦筋. 08/11 19:13
→ csss22221041: 請他去告啊? 08/11 19:25
→ sichi: 單純轉貼應該沒問題 若有加註負面意見才可能有問題 但是 08/11 23:48
→ sichi: 但對方可以說是依公開媒體給的報導資訊給想法 所以告不成 08/11 23:49
→ sichi: 又 既然你非法律相關人員 就建議不要多說 08/11 23:49
→ sichi: 基本上你主管想告 應該只能告媒體未查證或未大幅澄清 08/11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