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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請見諒… 目前在某小小外商公司高雄辦事處已上班快滿一個月,辦公室包含我只有剛好5個人 ,這兩天接到之前嚮往的公司告知以錄取,所以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有稍微上網查了一下,不曉得觀念正不正確,依勞基法規定到職三個月內離職不需 預告雇主, 問題:我可以下班後告知我要到新公司上班了,明天開始就不再到原公司上班了, 這是可以的沒錯吧? 除非在工作契約內有與雇主約定並簽名同意需提早預告離職才 會有違法的問題吧? 而目前公司從12月中旬工作到現在工作契約別說沒簽,連看都 沒看到,畢竟只有交了父母親跟自己的身分證影片+全戶戶籍謄本…勞保也是1月中 旬才加保而且工時扣除中午休息要9個小時..勞基法管不到外商嗎= =? 而且12月的 薪水原本發薪日是10號,結果足足晚了將近半個月… 在請協助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81.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53269118.A.CBD.html
bule26: 台灣勞基法管台灣的所有合法公司 但不是所有公司都守法01/20 14:37
bule26: 我覺得離職還是提前告知雇主你要離職的日期01/20 14:37
bule26: 畢竟好聚好散才是聰明的方式~01/20 14:38
Eroica321: 沒簽約的話那的確可以說得通,也合法01/20 14:48
timxdada: 沒有很急迫的話我會三天前預告 ,多少做人處事付責任01/20 15:05
自己剛到不到一個月,新工作下禮拜一就要報到,擔心沒時間準備,謝謝T大的建議 ※ 編輯: hunter77764 (110.30.81.182), 01/20/2016 15:56:28
laputa8907: 請檢舉勞保晚加保,勞保局在北市,一旦經查屬實,直 01/20 16:21
laputa8907: 接開罰,效率超快~ 01/20 16:21
laputa8907: 為了臺灣的職場更好,讓資方守法,請站出來檢舉,謝 01/20 16:23
laputa8907: 謝你~ 01/20 16:23
startbucks: 離職還是要通知,發個信留存,但不需要預告(三個月內) 01/20 17:41
frtwwilo: 早個幾天跟人家說,道義責任啦 01/20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