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ule26: 台灣勞基法管台灣的所有合法公司 但不是所有公司都守法01/20 14:37
→ bule26: 我覺得離職還是提前告知雇主你要離職的日期01/20 14:37
→ bule26: 畢竟好聚好散才是聰明的方式~01/20 14:38
推 Eroica321: 沒簽約的話那的確可以說得通,也合法01/20 14:48
推 timxdada: 沒有很急迫的話我會三天前預告 ,多少做人處事付責任01/20 15:05
自己剛到不到一個月,新工作下禮拜一就要報到,擔心沒時間準備,謝謝T大的建議
※ 編輯: hunter77764 (110.30.81.182), 01/20/2016 15:56:28
推 laputa8907: 請檢舉勞保晚加保,勞保局在北市,一旦經查屬實,直 01/20 16:21
→ laputa8907: 接開罰,效率超快~ 01/20 16:21
推 laputa8907: 為了臺灣的職場更好,讓資方守法,請站出來檢舉,謝 01/20 16:23
→ laputa8907: 謝你~ 01/20 16:23
→ startbucks: 離職還是要通知,發個信留存,但不需要預告(三個月內) 01/20 17:41
推 frtwwilo: 早個幾天跟人家說,道義責任啦 01/20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