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ouZ: a1: 基本上無法, 連續曠職三天直接資遣也沒在求償的. 01/24 21:41
→ NaouZ: a2: 可, 離職預告是用日曆日計算. 01/24 21:41
推 YJM1106: 大絕招,曠職三天搞定 01/24 22:38
推 ithil1: 滿一年不是10天?還是我記錯? 01/25 02:01
噓 icelaw: 滿一年10天 01/25 06:31
推 icelaw: 是錯的 01/25 06:33
→ icelaw: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01/25 06:33
→ icelaw: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01/25 06:33
→ icelaw: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01/25 06:33
推 tobetwob: 新工作順利! 01/25 09:02
推 qoopkcs2000: 特休沒休完可以換錢(勞基法) 01/27 14:25
→ qoopkcs2000: 通常面試時就會跟對方說因為仍在職 需要交接時間 01/27 14:26
→ qoopkcs2000: 定錄取後三~四個禮拜比較安全 這樣你也來的及提離職 01/27 14:26
推 qoopkcs2000: 講事實 相信對方想用你也不會刁難 01/27 14:33
→ injoylife: 好的q大 感謝各位!!! 01/27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