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lysshit: 我怎記得就算簽了 違反勞基法也是無效...... 05/02 22:54
→ robler: 勞基法並沒有 "規定不能有試用期" 合約上有就有效.. 05/02 22:57
→ fany26: 記得沒有錯的話,合約是並不會凌駕於勞基法。 05/02 23:00
→ fany26: 所以就算是簽了,也是違反勞基法... 05/02 23:01
推 oslue: 沒有什麼試用期未滿沒薪水,上班一天就要發一天薪水 05/02 23:17
→ oslue: 此契約違法,所以簽了也是要給薪水,有更好的選擇就別簽吧 05/02 23:20
→ laborgirl: 違法的即使你同意了還是違法 所以該給的還是可以去要 05/02 23:37
噓 Hilferding: 紅明顯,二是錯誤觀念,請不要再「想當然爾」、散布不 05/02 23:52
→ Hilferding: 利勞工的觀念,勞基法是國家公權力介入私人契約的法律 05/02 23:52
→ Hilferding: ,也是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勞動契約的內容若低於勞基 05/02 23:52
→ Hilferding: 法的規定,勞基法的規定直接取代契約內容,而且是強行 05/02 23:52
→ Hilferding: 法,即使勞工簽署先前的契約亦無影響 05/02 23:52
噓 Sadan: 錯誤資訊,請不要在這誤導 05/03 00:27
噓 dscandy1119: ........ 05/03 06:51
→ wind0710: 違反法律的契約一律無效!! 05/04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