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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手機排版,混亂不好意思。 目前是在百貨業工作,公司因為業績未達標以及櫃位即將到期所以準備收店。 昨天公司打電話給我,口頭告訴我:「確定台南店要收了,不開了。」 這樣已經成立「預告」,所以是有資遣費和謀職假的。 後來跟公司講到謀職假的部分,公司最後竟然改口說:「我們正在找新店面,還沒真正下 公文說要關店!最後會再做通知。」 當時因為電話聯繫只有我一人聽到「店不開了」這句話,沒有更多確鑿的證據證明店已經 確定要收。請問這樣口頭告知也算成立「預告」嗎?還是真的需要公文? 另外唯一一個關鍵詞,老闆其中再通訊軟體裡有打:「經營不善,不得已歇業。」 請問 這句話夠肯定能證明嗎? 公司現在不想讓我們放謀職假,真的覺得很惡劣,原本來遣散費都想草草了事!真的不想 姑息這種惡劣公司!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82.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9627286.A.CAC.html
JFLung9536: 只要不減薪 沒有現金壓力 觀望看看 07/27 21:50
beat6865: 建議一邊開始看新工作,一邊詢問勞委會比較保險,今年工 07/28 10:48
beat6865: 作很難找,遣散費最好能順利拿到比較好,謀職假沒休到等 07/28 10:50
beat6865: 於送公司了,資遣費比較重要,其他部份要評估自己有沒有 07/28 10:52
beat6865: 時間跟心力去跟公司耗下去,找到新工作才是對自己比較有 07/28 10:53
beat6865: 保障的,在台灣資方環境下只能這樣了,加油!! 07/28 10:54
daedalus7: 加油! 07/29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