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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手機排版文章 《背景》 沒想到一發文就是這麼棘手的問題,小妹本人在某地方政府二級機關任聘用人員(臨僱>約 僱>聘用,同單位5年)。算是單位裡的救火隊,長官也還蠻習慣把重要的專案交給我,雖 然不到許願天使等級,但也算是俗稱【很好用】的員工類型。 今年7月面試同樣府內一級機關薪水多1萬的聘用研究員備取,後來看正取到職了,也不再 對備取抱希望了,一直到月初接到對方人事單位通知備取上,本是該開心的事,跟原單位 提離職卻是災難開始... 原單位規定離職必須1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原單位同意才得離職,我也依規定把離職日壓 在第31天後,丟辭呈前也跟直屬主管面談過才丟紙本,交接同事也開始交接了,也一併告 知新單位人事預計報到日期。 結果4天後主管提出希望我比原押日期再晚2週走【議會總質詢、審完預算後】,之後經詢 新單位主管,對方表示因為原位置的人也預定好要離職的日期,會空窗太久,不接受我延 報到日了。 沒想到原單位主管就表示:『他們不接受你晚過去,那你就不要過去,我原用人機關是可 以不放人的。』 因為都同在府內機關,新舊單位主管彼此也都認識【上下直屬1、2級機關】,就這樣讓 我夾在中間難為。另就我的聘用契約,也不是走勞基法這塊,似乎不能一到預告期就走人 ;再者,新舊單位其實離很近,業務上也多少有往來之處,真的是【休都誒丟】… 各位版友有什麼良方妙法分享,小妹我真是頭要炸了orz (發文後4小時補充) 感謝各位提出各種建議,其實同事也建議直接找有力人士來講【小妹是單位對議會窗口】 ,但感念前陣子原主管也才讓我從約僱升聘用,不想做絕,只好抱著最壞離退儲金拿不到 ,日子一到就跳的打算。後來稍晚新舊主管通過電話後,原主管已經批核辭呈了,再次感 謝大家回文建議! 誰說離職像分手,至少我分手從來不拖拉乾淨迅速一刀二斷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50.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8746926.A.9A7.html
chister: 找立委或有力人士11/10 11:05
mike73: 約用人員是適用勞基法的喔, SW_Job板有資料11/10 11:21
mike73: 不給離職, 直接曠職三日~~ 難道少的薪資他會給... 11/10 11:23
OrzOGC: 腳長在你身上,難不成會去你家綁你去上班? 11/10 11:25
skitty: 之前我也問過 那個時候就有人回政府約聘不適用勞基法……11/10 12:28
skitty: 不過不知道跟原po的聘用是否一樣11/10 12:29
henry10818: 擋人前途真的是很…… 11/10 12:30
Eoamberf: 如果你是用行政人員聘用條例什麼的,的確不適用勞基法。 11/10 12:51
Eoamberf: 看你敢不敢開大絕,一哭二鬧三上吊.... 因為未得長官同11/10 12:52
Eoamberf: 意,離職儲金部分單位可以不給你。即使你如期到新單位,11/10 12:52
Eoamberf: 也沒有無縫接軌了。 11/10 12:52
oceanaut: 離職儲金不可能不給,不給就打行政訴訟囉~11/10 13:03
※ 編輯: iyun2727 (223.137.50.62), 11/10/2016 13:13:15
Weky: 照原定計劃走 相關資料留著當最後準備就好 11/10 13:13
ha116900: 兩個主管都認識的話說真的蠻麻煩的..除非新主管非你不可 11/10 13:45
alan7406: 認真的說,你需要找個大咖去跟原單位長官說情 11/10 14:13
※ 編輯: iyun2727 (223.137.50.62), 11/10/2016 16:00:47
kabor: 離職單丟了,時間到就走了,反正不會回去 11/10 17:59
idam1983: 南部的市府嗎? 11/12 04:46
idam1983: 我直接找市議員講 11/12 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