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hnny11111: 只看標題,不合法 12/01 06:53
噓 ivorysoap: 檢舉它啊 12/01 07:50
推 archer80582: 下面不就有一篇申訴檢舉過程了嗎12/01 07:52
→ archer80582: 把做完的資料檔案當證明啊 12/01 07:53
推 papapapa5566: 對話紀錄應該可以佐證吧12/01 09:06
推 papapapa5566: 檔案就先不給,要慣老闆付完薪水才寄, 12/01 09:10
推 houuk: 勞工局,存證信函12/01 09:12
→ paul1201: 一個月八天每天12小時薪水共$8000這是教學者的薪水???外12/01 09:17
→ paul1201: 面加油站打工可以領的都比妳多.... 12/01 09:17
→ papapapa5566: 要妳補做完就按妳作品另外開價給他,工作成果本來就 12/01 09:18
→ papapapa5566: 是有付薪水的時間才有作品,只付一半時間的薪水拿到12/01 09:18
→ papapapa5566: 半成品很正常,因為妳也不是計件制。另外這些工作也12/01 09:18
→ papapapa5566: 跟妳原本職務沒任何關係吧 12/01 09:18
覺得蠻奇怪是離職也沒說要補完成什麼工作,去跟她要拿薪水時才又說要補才給薪…
然後剛剛收到她傳語音批評我之前做好的海報沒質感還要再修改,我真心覺得遇到瘋子…
→ GonVolcano: 告 12/01 10:16
推 myaku524: 該不會是貝X堡? 做DM和LOGO並不是妳原本的兼職範圍12/01 14:51
不是貝X堡,她在覺民路也有開一間叫芙x詩,
會做DM海報的原因是因為最後一週的星期六要去公司補班,八天會少一天,所以老闆才說
做一些“美編任務”補這一天,但事實上這位老闆還會在平日本身還在上班中催稿,下班
要趕給她…
→ myaku524: 當初有簽約的話,用合約出來請她付錢12/01 14:52
→ myaku524: 另外兼職是必須保勞保的,有幾個工作就可保幾個勞保12/01 14:53
→ myaku524: 是健保才不用重複保,他根本唬妳啊,去申訴12/01 14:53
→ myaku524: 做好的檔案都先不要給,保留所有雙方往來電話和信件12/01 14:54
→ myaku524: 這些都是你的證據,我記得百貨內專櫃都要打上班卡12/01 14:56
→ myaku524: 你可以寫信去跟百貨樓管投訴,讓他們去<關照>這櫃一下12/01 14:57
謝謝M大讓我知道兼職也要勞保這個可以申訴!另外老闆那時還跟我說如果樓管沒有提到打
卡的事情就不用打卡,真的是太傻聽話,我少了個可以證明我時數的證據…
推 edcs: 檢舉了啊12/01 16:16
→ zankarasu: 12小時x8天,以基本工讀生薪資算就有1萬2千多 12/01 18:40
→ zankarasu: 雇主怎麼會只開$8000,這點就可以檢舉了吧@ @ 12/01 18:41
→ zankarasu: 而且這種美術教師類的薪資,正常會比工讀生薪資多很多12/01 18:41
不好意思(;_:)想請問大家沒有打卡的話有什麼方式可以證明我的工作時數…我只有想到
去百貨去拍我的換證紀錄(老闆不買識別牌所以都是用換證的方式進去上班)
但是只有進百貨時間沒有下班的紀錄…
※ 編輯: kimbong (118.171.103.24), 12/01/2016 19:55:23
※ 編輯: kimbong (118.171.103.24), 12/01/2016 20:08:52
※ 編輯: kimbong (118.171.103.24), 12/01/2016 20:14:54
→ CLRIS: 看標題就就覺得不合理12/01 20:39
推 papapapa5566: 保留員工出勤時間是公司要負責,沒做是要罰錢。妳找 12/02 09:50
→ papapapa5566: 看有無對話或網頁有寫上班時間是12小時制,或電腦裡 12/02 09:50
→ papapapa5566: 的對話時間找來佐證,到時不認帳就用的上。12/02 09:50
推 papapapa5566: 不過妳跟顧主是約定六日出勤12小時共8000元,所以妳 12/02 09:55
→ papapapa5566: 找出勤時間沒意義啊,除非妳有超過時間要拿該有的加 12/02 09:55
→ papapapa5566: 班費。 12/02 09:55
推 papapapa5566: 抱歉,上面沒計算清楚,因為妳們約定的薪水換算成時 12/02 10:25
→ papapapa5566: 薪比法定還低,所以妳要顧主補回不足的部份,以免受 12/02 10:25
→ papapapa5566: 罰。 12/02 10:25
謝謝P大!今天已去勞工局提出申訴,希望近期可以解決,另外勞工局提供的法律諮詢真
的不太推薦…多問一些就不耐煩的趕快打發走人…反而志工很熱意解說:)
※ 編輯: kimbong (27.242.160.154), 12/02/2016 20: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