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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朋友有與公司方面有曠職及開除的問題想詢問(用手機發文,排版可能會不太好,請 見諒) 此次朋友於11/3有因事未到,公司主管同意以給予請事假,而12/7因與單位主管因共事上 有所爭執,確實因個人情緒上而進行曠職一次,其餘上班時間因個人因素會有遲到十分鐘 到30分鐘多次,公司主管並未與我朋友進行溝通及了解。 而此公司的員工都會有互相幫助打卡上班的習性,無論主管與否也會有這樣的情形,而此 主管也單純不爽我朋友,自行調閱監視器記錄及打卡記錄,向總公司呈報其遲到、曠職兩 次狀況(其實只有一次,其主管想誣賴11/3為曠職,不給事假單填寫),總公司也未真正 進行了解,直接請此主管給予自動離職單填寫。 我朋友一整個不爽,打電話給總公司,而有告知其並未達到勞基法規定的可以進行開除, 總公司則以身為管理者,面對他這個員工,造成公司損失為由,不管勞基法直接開除,也 明白表示他不在乎勞基法規定,就是直接要開除他,而且不給予填寫非自願離職單,也不 會給予資遣費等,想詢問這樣去勞工局諮詢的話,我們站的住腳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10.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0880074.A.C56.html
Comtw: 非自願就別寫自願離職單 12/05 03:52
joyce2923: 目前沒有填寫離職單 12/05 04:36
yameiday: 你朋友經常性遲到又曠職的,公司好慘 12/05 07:19
maye: 11/3事後有補假單嗎?沒有就是曠職,除非有證據證明是主管不 12/05 07:34
maye: 給請,有沒有符合勞基法規定去諮詢一下勞工局看看 12/05 07:36
mpmbip: 公司好衰小 12/05 07:51
kkotokyo: 自己沒做好,怕別人查 12/05 08:23
indexcome: 你是要甚麼都方便 還是甚麼都照法來 統一一下好嗎 12/05 09:10
sc1: 你公司很亂 12/05 09:17
koyosky: 曠職不可取 12/05 09:29
a03520: 因個人情緒曠職又常遲到就別爭了吧 12/05 09:39
psx: 秀下限,感覺就是前面闖紅燈卻只抓你的感覺 12/05 09:48
psx: 但一碼歸一碼,公司要開除就叫他拿法條出來 12/05 09:49
sc1: 木棒布袋其實最有用 12/05 10:17
qqchristine: 一時不爽就曠職還常遲到,公司也可以跟你求償吧..... 12/05 10:32
qqchristine: 要我有這種同事,巴不得他早點被開除,造成別人麻煩 12/05 10:33
ddos: 你就跟蹤你主管回家,跟他說不給資遣費就等著瞧 12/05 11:03
chris920309: 你朋友問題也不小 12/05 11:30
yesqqe: 不是自願就別簽 還有你朋友也蠻鳥的 就別丟人了 12/05 12:10
insurreal: 經常性遲到10~30分鐘,"你朋友"就輸一半了拉... 12/05 12:36
insurreal: 有些老闆或主管會認為出缺勤是最最最基本的東西 12/05 12:39
insurreal: "你朋友"以後去別家公司,經常性遲到這點最好改掉 12/05 12:44
HZM: 「因個人情緒曠職」……可怕。主管最忌諱這種EQ,不改掉的話 12/05 22:24
HZM: 以後做什麼主管都會不爽。 12/05 22:24
zeke48: 好險沒這種同事。 12/10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