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nana321: 大大這麼說好了,我如果12月離職,沒多休的情況下, 12/24 20:11
→ banana321: 公司用比例計算特休,是否合法 12/24 20:11
→ lpllpllpl: 12月離職 那就算2015~2016年度的14天特休 你有休完嗎? 12/24 20:13
→ lpllpllpl: 你2016 7月到2016 12月 這段工作時間是沒有特休比例喔 12/24 20:15
→ lpllpllpl: 你2016 7月前的特休 是2014~2015給的 7月後的特休才是 12/24 20:18
→ lpllpllpl: 2015~2016這段時間給的 真的要分比例才是這樣分 12/24 20:19
→ lpllpllpl: 如果真的硬要推比例的話 一開始2009 7月前是沒有特休的 12/24 20:20
→ lpllpllpl: 當然你也可以主張 做滿2016 7月後 公司是應該要重新給 12/24 20:22
→ lpllpllpl: 14天有薪特休 如果扯到一開始未滿年的特休 就當成是公 12/24 20:25
推 banana321: 我知道2006年7月特休是前年任職來的,因為我們公 12/24 20:25
→ banana321: 司就是會扣回,我同事10月滿年資,特休沒休玩,11 12/24 20:25
→ banana321: 月離職公司說比例計算 12/24 20:25
→ lpllpllpl: 司給的福利就是了 XD 12/24 20:25
→ banana321: 所以我有說沒離職可以依照比例算,離職必須依照年資算 12/24 20:26
→ lpllpllpl: 是看比例計算給未休特休薪水 還是要追討 你有先問清楚? 12/24 20:27
推 banana321: 我同事被扣 特休啊 12/24 20:30
→ lpllpllpl: 那就是公司是不是有讓先預給特休啊 你看文中他的比例是 12/24 20:31
→ lpllpllpl: 多久開始換算的 你先看他年資跟已休完特休是怎樣比例 12/24 20:32
推 banana321: 被扣1天特休,沒算錢給他,因為公司是用年度算的,說 12/24 20:32
→ banana321: 他任職比例問題,但是10月已滿年底,他有權休10天 12/24 20:33
→ banana321: ,但是公司用任職月份比例算 12/24 20:33
→ lpllpllpl: 就像我文內講的 10月前給特休是這個年度先預給的 12/24 20:33
→ lpllpllpl: 你用我文內的比較圖去看他落在那一個點吧 12/24 20:35
推 banana321: 我這麼說好了,2016/1/1-2016/12/31公司給我14天特 12/24 20:37
→ banana321: 休。如果我7月31號離職,公司只會給我約8.1天,其 12/24 20:37
→ banana321: 他扣掉,這樣應該懂我的意思嗎 12/24 20:37
→ lpllpllpl: 那要看你公司是不是都預給特休啊 所以才請你看落點啊 12/24 20:40
推 banana321: 可是我的14天沒休完啊 12/24 20:41
→ lpllpllpl: 簡單講 你公司是一到職不用滿年就先給特休嗎 是的話那 12/24 20:42
→ lpllpllpl: 就是預給的啊 12/24 20:42
→ banana321: 如果是預先給,代表第0年也是預先的,這樣有點無言 12/24 20:42
→ alice78226: 沒錯啊,公司只給8.1天有甚麼問題,過去年資產生的特 12/24 20:42
→ banana321: 有欺騙的嫌疑,說優於勞基法,只是借 12/24 20:43
→ lpllpllpl: 這樣問好了 你公司新人 2016 1.1到職 公司在2016年度會 12/24 20:43
→ lpllpllpl: 先給特休嗎 還是等到2017 1.1才給? 12/24 20:43
→ banana321: 先給 12/24 20:44
→ alice78226: 休經在當年度結清,16年只有7個月的年資,所以只給8.1 12/24 20:44
→ alice78226: 天,你不能只有7個月的計算基礎卻要公司用1年來計算 12/24 20:45
→ lpllpllpl: 先給 那就沒話說了 除非你主張那是公司福利跟勞基法特 12/24 20:45
→ lpllpllpl: 休無關... 12/24 20:45
→ banana321: 所以事實上,0年度的特休都是借來的。XD 12/24 20:51
推 banana321: 大大你直接告訴我,依照公司規章,我到11月31號, 12/24 20:53
→ banana321: 還有幾天的特休請求權,我身上特休還有15天 12/24 20:53
→ lpllpllpl: 15天? 看你公司有沒有規範 未休完年度 全部特休轉現還 12/24 20:55
→ lpllpllpl: 是其他 這你直接問人事才對吧 12/24 20:55
推 banana321: 我的意思應該是說,我有權的特休天數是多少,是可以還 12/24 21:03
→ banana321: 錢的,只是人事很機車,我想釐清 12/24 21:03
→ banana321: 免得被吃掉 12/24 21:03
→ lpllpllpl: 這我也說的不準啊XD 公司如果用大絕 未休完特休全部換 12/24 21:05
→ lpllpllpl: 薪水 或讓你特休轉成離職前休假 那我怎麼算都沒用啊 12/24 21:05
→ lpllpllpl: 再加上 你公司都是預給的 12月底前 特休是有14天 但我 12/24 21:09
→ lpllpllpl: 也不知道你有沒有什麼補休沒休才會總計15天 12/24 21:09
推 banana321: 都是特休,會這麼多都是積假來的,沒放完累積下一年, 12/24 21:19
→ banana321: 所以基本上2016公司給的我都沒放 12/24 21:19
推 banana321: 如果我又累積到明年,明年就有30天.... 12/24 21:21
→ SamLee1: 今年度修法不就有提到當年度未修完之特休,應折換? 12/24 21:31
推 banana321: 折換應該是指產生的新特休,像我都沒換的是沒錢的 12/24 21:37
→ banana321: 他範例有舉,大大我是不是明年有16天特休,其中15 12/24 21:39
→ banana321: 天是依照比例給的,另外1天是任職滿第5年應該歸還的 12/24 21:39
→ banana321: ,還是沒有,因為切齊算法有點誤差 12/24 21:39
如果是預給制的 應該做到明年12月滿才有15天特休 按照比例每個月給特休
這樣才對 例如說 你做到4月 4/12 X 15特休 這樣實質才有5天特休
公司只是方便計算 先給你全年度15天特休 讓你方便使用 不代表你已經取
得這些特休了 基本上還是要按照你實際上上班天數來換算特休比例
這樣你懂嗎?
這嚴格來講已經是優於勞基法沒錯了
→ juliai: 說真的搞得大家都很亂 12/24 21:47
※ 編輯: lpllpllpl (122.121.181.160), 12/24/2016 21:56:10
→ banana321: 我們要改回到職日計算 12/26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