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yzz (Zyzz)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請問關於流產假的問題
時間Mon Feb 13 02:13: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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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懷孕第四週
2/8因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
這個星期四2/9被醫院電話告知流產
這2天還是硬撐上完班
但是身體到現在ㄧ直都還沒復原 持續出血
有查到勞基法可以請連續5日產假
想請問是從2/8開始計算
還是依提出的請假時間 2/13連續5日計算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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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2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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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etpal486: 請勞檢員處理一下~是否有違職安法第四十一及三十條... 02/13 03:52
推 DAKOU: 這種應該要開醫生證明,如果你仍是小產狀態,就是遞出假單 02/13 06:50
→ DAKOU: 時起算。 02/13 06:50
→ sc1: 等到確實拿到書面診斷證明再申請 02/13 09:05
推 Doralice: 直接問人資,好的公司會告訴妳能請今天,休假結束再補 02/14 09:36
→ Doralice: 醫師診斷書即可(診斷書要寫清楚週數) 02/14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