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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大家好 我在去年12中到前公司任職 在上個月2月28號離職(當日也做完工作) 2月有請假3天 月薪是28000+1500全勤 正常月份是工作20天休10-11天 而我這3天竟然就被扣了4200 照勞基法應該是28000/28*3=3000才對 但公司卻是以28000/20*3=4200下去算 奇怪的是1月份我請假一天卻是以正常勞基法算法來算 不知道是不是抓準我離職了 可能會默默吞下去所以給我這樣算 目前有打過一次電話去詢問 但是負責算薪水的大姐不在 我現在為難的點是 我手上無任何薪資條或打卡紀錄 公司那邊的卡也不知道有沒有留著 若我與公司直接談判不成需向勞工局申訴 這樣是否會有困難? 另外也想要請問一下跟公司那邊的說法該怎麼談比較好 跪謝各位大大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B810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45.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8893042.A.F4C.html ※ 編輯: elsie710238 (223.140.45.94), 03/07/2017 21:25:17
roder: 你是拿到25200嗎? 03/07 22:08
elsie710238: 不是,我只拿到22k多一點..因為全勤已經沒了,所以28 03/07 22:17
elsie710238: 000-4200就只剩23800,再扣完勞健保就只有22k多... 03/07 22:17
roder: 那這的確不合理 03/07 22:24
Eoamberf: 認真回答你:勞基法是(28000/30)*3=2800, 這是你3天請 03/08 12:31
Eoamberf: 假的扣薪。 03/08 12:31
elsie710238: 謝謝兩位,經過據理力爭,最後有再拿回1200了 03/09 03:22
sampsonhugh: 歡迎寫信給勞動部 http://0rz.tw/ojh2J 03/12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