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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大多說短期工作經驗不要寫在履歷 但是目前這份工作 大約會做三個月 不寫的話 說是出國 或休息 三個月好像又太長了一點 再加上如果沒這麼快找到工作的話 找了一兩個月 這樣等於休息快半年 這麼長的時間 很難掰理由吧? (沒小孩也不能說顧小孩) 如果工作期間短是因為公司違反勞基法 也是不要寫在履歷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42.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92240240.A.51B.html
lucky1lk: 顧親戚家小孩阿 沒小孩是不能顧小孩逆 04/15 15:38
guanshiun: 其實你到職後 人資投保時就會查到之前有投保紀錄 04/15 15:46
uglytrue: 所以 照實說嗎? 04/15 15:50
apple790815: 投保資料為什麼可以被查到,感覺很沒隱私 04/15 16:05
apple790815: 記錄 04/15 16:05
HISHI: 只有本人親自或委託他人去勞保局才能叫出投保明細 04/15 16:13
感覺要偏題了@@ 如果是兩三個月的工作該怎麼做呢 ※ 編輯: uglytrue (180.217.242.246), 04/15/2017 16:18:32
leon4294: 三個月真的還好,就說在家休息 04/15 16:25
victoria1111: 人資投保是看不到上一間公司的,如果想要寫入短期經 04/15 17:27
victoria1111: 歷就一定會被面試官問理由,履歷就是推銷自己,不要 04/15 17:27
victoria1111: 寫負面的 04/15 17:27
uglytrue: 如果休息了四個月半年,也算負面吧? 04/15 17:40
tntbear: 舊的投保記錄新公司看不到,別被誤導了 04/15 18:53
meiyaa: 看不到投保紀錄,但很多公司要求上一家公司勞健保轉出證 04/16 22:13
meiyaa: 明。 04/16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