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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一家大陸公司交手 offer都談得差不多了,不過陸續發現一些問題 簡單介紹公司背景如下: 中國公司,總部在上海,在馬來西亞有分公司,主攻東南亞市場,其他國家沒有成立公司 亦即在台灣亦未登記成立 所以就我的理解,我的工作合約是和中國總公司簽 現在產生以下問題: 1. offer上註載了薪水、年終、合約期限(從何時到何時)、保險等等相關事宜 但因為公司在台灣其實未成立,我要求大陸HR在offer上加上公司於中國「正式註冊的 名稱」而非品牌名,結果被拒絕。 感覺聽起來他們也想逃避他們在台灣有聘用人這件事,我不懂為何要求一份正式的文書 上要有正式的公司title有什麼好怕的,HR甚至還說出了因為你不是中國人, 所以沒辦法寫正式title,這種瞎話,我直覺就是有點怪 2. 因須修改入職日改成晚報到,要求HR再重新發一份offer給我,對方也不願意, 只說會在公司系統註記,並表示offer是「邀約聘書」、不是「合約」,但據法律效力 我總覺得好像被唬得一愣一愣的,真的是邀約不是合約嗎? 另外還想請問有大大也有在沒有登記註冊的公司工作嗎? (外國公司的海外分部等) 這樣會不會變成我違法打黑工呀 冏 我問了律師朋友,對方是說還不至於,但總還是有點怕怕的...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答(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25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00482524.A.B50.html
csss22221041: 就不要去,反正沒有效力,反悔也沒差。 07/20 01:12
kbt2720: 怕就別去了 07/20 04:35
JAPTX4869: offer本來就是邀約,合約是報到才簽的 07/20 07:33
edcs: 合什麼約,你如果爽約公司可以告你才叫合約 07/20 09:39
boon: 我覺得offer letter這種東西都是制式的 公司名稱等應該不是 07/20 15:17
boon: 他要改就能改的 再來一般都會有HR manager & GM簽名 07/20 15:18
boon: 懶惰給他們簽多一次的可能性很大 不如自己註記在簽名處 07/20 15:19
boon: 要對方也簽名 證明已通知更改入職日期 07/20 15:20
wonder6253: 台灣HR很鳥 別相信 07/20 21:07
※ 編輯: busyer (180.204.38.146 臺灣), 12/13/2019 14: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