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phychen (MorpheusChen)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被資遣了...這個離職切結書合理嗎?
時間Mon Jul 31 09:16:31 2017
板友板主各位先進大家好,此篇代友PO文
朋友面臨公司臨時資遣與薪資相關問題,對公司強迫簽的離職切結書有疑義,
懇請各位先進提供意見,感激不盡~"~
http://imgur.com/a/xok2K
以下正文:
本人於7/26被公司告知不適任,當天行政以Email方式寄發離職切結書,
並要求當日簽署完成,但因內容有異,本人提出隔日再行提供。
在收集資料後,本人於7/28提出切結書有異,請求討論,
但行政不斷告訴我『你沒有簽日期跟名字,是無法拿到薪資的,
且因為我一直不完成手續,公司已於7/27中午前至銀行將公司全部同仁的七月薪資
轉帳作業完成,除了我的。所以我的薪資必須等9月才可領取。』
雖然過程中本人不斷重複要求公司提供我七月份薪資條,但行政一直要我填寫
離職日才可以計算,並以『資遣通告是會被下間公司知道』的方式勸說,
讓我從資遣通告、資遣費與十天預告工資三項中選擇自己要的,
以備註方式直接書寫『協商給付十天預告工資』於切結書上;
而行政用很輕的字跡在後方寫『NT 10,000』。
最後,切結書上填寫的離職日為7月28日。
此外,在事前公司一直以老闆8月份不在台灣,要我趕快簽署,
老闆也簽署後才可以發薪資,但事後老闆並未於該切結書上簽署任何字句,
從頭到尾這份就像我個人提供似。
我拿著影本詢問行政,他以幾乎聽不到且含糊的聲音回覆:
『該份是公司的,是我要當作發薪資的依據,不會給你。』
至目前為止,我尚未收到薪資條,而且行政說我的薪資會於9/5才給付。
以下為本人急於需要解答的,麻煩各位先進:
1.本切結書內容是否違法?
第六條是否可以「民法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否決?
2.若內容有塗改,且未於該處簽名,此約還生效嗎?
3.當簽約時屬於半被迫,立書人可以否決此切結書嗎?
4.該如何避免當9/5領到薪資與當初說的不符,但已過30天追訴期無法求償的事情發生?
~以上正文結束~
感謝各位先進大德!
初次發文,若有違反之處再麻煩各位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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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simongarden: 1.亂引用,況且你不簽怎麼算錢 07/31 09:24
→ simongarden: 2.成年人簽名還不認,先舉證你有被迫 07/31 09:25
→ simongarden: 哪條法律只有30天追溯期? 07/31 09:25
→ robler: 簽名就是你同意了阿 07/31 09:35
→ ezlofe: 寄存證信函,而且你是非自願離職的,要資遣費。 07/31 09:37
→ sc1: 你用mac airㄟ 讚 喔 07/31 09:44
→ babymasami: 你簽下去後已經變成自願離職,已經拿不到資遣費及預告 07/31 09:58
→ babymasami: 工資,除非你能舉證推翻,另外工資部分仍須按原約定發 07/31 09:59
→ babymasami: 薪日給付 07/31 10:00
噓 AlphaMC: 都簽完了才發問,下次要堅持住,別白付學費 07/31 10:02
→ sana113821: 想問一下內容有異是哪邊有異 07/31 10:46
→ simongarden: 切結書只有權利義務的聲明,哪來的自願離職? 07/31 10:49
推 edcs: 簽了就沒救了,掰 07/31 15:43
推 ai8051: 有寫付預告工資,勞資協調可以拿出來公司原有意資遣看看 07/31 16:25
推 eno4022: 簽了就沒救了 07/31 18:13
噓 mpmbip: 你簽就簽了還亂引法條 07/31 21:27
→ god145145: 明天直接到就業服務站辦失業給付,會幫你解決所有疑慮 07/31 23:21
→ god145145: 。 07/31 23:21
噓 apley: 你簽了就認了,下次別亂簽名 08/01 00:57
推 pchion2013: 給1F 民事詐欺有30天 不懂還吠很大聲 08/02 19:30
→ pchion2013: 但確實是簽下去就算是自願離職了 08/02 19:35
→ pchion2013: 第六條要先舉證對方有沒有違反哪一條強行法 08/02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