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kielin (sukie)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離職日問題
時間Sat Aug 26 20:31:43 2017
(手機排版,若有問題敬請見諒)
小的我剛進公司快滿一個月,但因心理壓力大且有心律不整現象出現,每天都很不想上班
...(小的承認自己很草莓...
因此這幾天萌生了想離職的念頭.
但因當初報到時,人資有給一份報到申請書,上頭有提到工作未滿試用期三個月提出離職
的話,需十天前預告.
想請問板上的大大,是否要如公司所說的工作未滿三個月一定要在十天前預告呢?
還是其實可以禮拜一向主管提離職,禮拜三就走人?
小的工作經驗不多,在此向板友們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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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hard: 抵觸勞基法部分無效吧!你可以打去勞工局問。 08/26 20:48
→ tonychen2004: 照勞基法走,除非你跟公司有簽約 08/26 21:10
→ sukielin: 請問一下,若是報到申請書上有簽名的話 算是合約的一種 08/26 21:16
→ sukielin: 嗎? 08/26 21:16
→ jacqueswu: 此問題很常見~一律以勞基法為主~當天提離職當天走人 08/26 22:00
推 a91031309: 勞基法為最低標準 任何條款都不能低於勞基法 08/26 23:05
→ a91031309: 所以當天離職可以當天走人 08/26 23:06
推 jacqueswu: 離職信可email/紙條(拍照),公司另有流程照跑 08/27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