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nlinjiang: 推 RC的確是用來驗證履歷是否屬實10/04 06:43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6:53:12
噓 louis10452: 我之前RC有被問員工人品問題。 我就說了,你根本不確10/04 07:32
→ louis10452: 定你面試公司問你前東家什麼事情。10/04 07:32
但RC確實跟職缺推薦人沒關係
而且若是RC打到非人事
就算你被問人品,前公司立場可以不講
講了可能應徵公司就不懂RC正確意義
或是他想利用RC當藉口做一些窺探隱私的事
所以不要因為被問過就說兩者有關係
補充一點好了,對方要是問你這些當RC,
你不是人事而是部門主管或同事,而且還是問人品。
查證屬實,確有可能被應徵者反告妨害名譽。
(這就是為什麼競業獵頭,很愛打這種電話,
要是對方接了錄下來給應徵者,讓他們上法庭互咬)
所以接到這種電話,切勿以身試法。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7:45:37
噓 louis10452: 然後我舉研究所意思是,如果你有做事經驗,就有教授10/04 07:33
→ louis10452: 幫你寫推薦信。10/04 07:33
→ louis10452: 但是妳要是表現爛,妳覺得教授會幫你,還是老實說?10/04 07:34
所以你沒念過研究所。
重點是
大學教授不認識研究所的指導教授,或是沒人脈,
他寫了也沒用
至於他幫不幫忙學生寫,學生的能力 有的根本不重要
為什麼?
因為大學教授有人脈 有影響力,
指導教授是他學生
或利益考量
不然只要指導教授罩,還怕延修?
還怕沒能力?學生再爛
論文指導一字一句照著寫都看過。
→ louis10452: 沒有人規定RC只能問哪些問題,前東家要講多少,也是10/04 07:35
→ louis10452: 它的自由。10/04 07:35
不是唷 我講了不要以身試法。
台灣有法律不代表以前沒用現在不能用。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7:57:09
→ louis10452: 給你一個狀況,你第一次面試,寫RC資料,然後就被刷10/04 07:49
→ louis10452: 掉了。10/04 07:49
→ louis10452: 你要告誰? 有證據嗎?10/04 07:50
→ louis10452: 我會知道面試公司問了什麼,是面試主管第二,三次面10/04 07:51
→ louis10452: 試跟我說的。10/04 07:51
那我問你,
我應徵的公司給我RC錄音檔那算不算證據?
應徵公司錄音檔修過,或是他故意RC不問人品
結果被問的公司同事看我不順眼黑我
你覺得我可不可以提告公司跟那同事?
不要說什麼告了不值得 一間公司有這種前科
別說黑我的同事絕對留不住
公司發生這種事被罰款,找人才就更難
競業要打擊同業就是無所不用其極,懂了嗎?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08:31
→ louis10452: 一,算是告訴乃論罪,愛去法院就去。10/04 07:59
→ louis10452: 二,台灣有勞基法,可是一堆公司違法???10/04 07:59
→ louis10452: 三,你把事情想太簡單,有心人要搞你,你防不了 也防10/04 08:01
→ louis10452: 不完。10/04 08:01
但是我發文呼籲做對的事,對的事就是告訴大家
RC的主要目的
你被問過,去認同那些亂用的資方是對的RC
那是你的事,我也沒意見啦
但原PO本來問的就不是RC,是推薦人
請不要歪文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13:38
噓 louis10452: 人家不給你聽錄音檔,不給你機會。 你就乖乖吞下去10/04 08:10
→ louis10452: 對了,應該沒有人蠢到拿把柄給別人知道,也不會把證10/04 08:11
→ louis10452: 據交給你。10/04 08:11
→ louis10452: 懶得回妳 總而言之,一個RC 每家玩法都不一樣。10/04 08:13
吞下去就吞下去啊!
那也不代表那間公司認知的RC是對的
懶得回我還回?
不會把證據交給我?不唷!
你還是沒聽懂故事,應徵的競業去錄音,只要他不問人品
或是語意上沒有被法官認定有詢問的意思
被問的人主動講,競業有什麼把柄在?
你第一天出社會嗎 ?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17:34
→ louis10452: 我告訴你現實狀況。 妳可以繼續妳的理想世界。10/04 08:14
現實?
不要狡辯了啦,沒念過研究所還可以
談推薦信編成這樣
問題是你舉的例子根本不現實啊 。
→ ninomya: 我覺得沒那麼單純,之前面試很多公司要求填「直屬主管名10/04 08:16
這個不叫RC,你可以先看看原PO寫的文章,
再對照我的回文
→ ninomya: 字電話」而非人資,我也遇過真的找上我前主管,偏偏我跟10/04 08:16
→ ninomya: 他超不合,結果被弄了。台灣有的資方很喜歡把員工離職看10/04 08:16
→ ninomya: 的好像十惡不赦見利忘義,結果離職被刁難、撕破臉的大有10/04 08:16
→ ninomya: 人在,這種時候求職還要被問前公司主管資料,除了靠北還10/04 08:16
→ ninomya: 真的說不出別的。如果只是問有沒有任職過該職位真的就算10/04 08:16
→ ninomya: 了。10/04 08:16
其實要提供直屬聯絡人,可以有應對的方法
(填空號、照實寫、寫公司電話、寫已離職員工
~原po發文很多版友
有回答案了)
但應徵者要對RC有一個正確的態度跟理解
應徵的人都不清楚權益,那怎麼保護自己呢?
所以我才寫文章闢謠的。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20:34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26:52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34:31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35:58
→ furio: 現在都問"有機會你會希望跟他同事嗎?",不出聲就很清楚10/04 08:54
→ furio: 還傻傻的問人品問個資肯定是半調子HR10/04 08:55
噓 y331752001: 可台灣有些企業可不是這樣看的 就說來台灣就歪掉了10/04 10:35
噓 y331752001: 台灣各式各樣的rc會令你大開眼界10/04 10:38
→ y331752001: 當然我認同你RC應該是你說的那樣10/04 10:38
噓 choufuyou: 你才沒看文咧,我都跟你說 RC了,不是什麼推薦人10/04 10:44
→ choufuyou: 那間公司直接講要前主管的姓名電話還要電子信箱,要做10/04 10:45
→ choufuyou: RC確認工作在職狀況10/04 10:45
→ choufuyou: 你說只要有前公司的主管姓名就能做 RC,當然無所謂阿!10/04 10:46
不是前主管姓名,是公司名稱
就跟你說你講的那不叫RC,不懂?
不管推薦人還是聯絡人,
公司又要你留主管或同事的聯絡方式,
然後打給他都不叫RC
→ choufuyou: 我哪知道那間這麼懶,還要我自己問10/04 10:46
→ choufuyou: 你自己要不要再看一次?10/04 10:47
就是看過了,告訴你不寫聯絡人沒關係
噓 g9xuggf: 2次都有問表現 還有更機車的 沒上也要RC....10/04 11:36
有啊,所以其實台灣企業很多扭曲RC的意義
RC就不是問表現跟態度
推 nann: 推,從沒遇噓文中現實的情形,覺得你很講得很清楚阿10/04 12:42
噓 wonder6253: 就是會有垃圾公司會問應徵者不只關於是否曾在職過而已10/04 13:10
噓 sunsand: 胡說八道,連美國一堆大公司RC都會問你前主管姓名分機,10/04 14:51
→ sunsand: 也真的有人有打去問。這篇文章根本是自己想像的RC。10/04 14:51
那就不是正確的RC啊,
不要說想像,我問你個實際的
為什麼找一個員工要問他前主管
有沒有想過要是他主管走了,應徵者不就GG了?
(其實問人事單位在職情況更快吧?)
那你知道為什麼國外要寫?
因為很多歐洲國家勞動政策是禁止打探履歷隱私的
有的公司會在面試提供資料上註明,
並請應徵者回簽
同意資料上的條款就可以查
那就是一個逃避政策的歪風
然後台灣老闆就好的不學學壞的
很多都走歪路 仗著RC名義去打聽員工隱私
講個事實這麼多噓文,傻眼
好吧,只能說台灣員工奴性真強
就是資方亂,勞方跟著喊燒啊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15:35:23
推 liang691206: 工作內容太雜亂惹拉 很你要RC確認求職者所做過的10/04 15:32
→ liang691206: 太難了 有時候主管也搞不懂工作內容10/04 15:32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15:48:58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15: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