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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gasusSeiya ( )》之銘言: : ※ 引述《louis10452 (一生持刀不用刀)》之銘言: : : 也需要教授寫推薦信。 : : 沒人敢替你背書?!(哪怕只是同事) : : 表示你有“很高的機率”是不好的員工。 : : 大概4這樣…… : 這兩個完全不同事; : 首先, 在教育的立場下, 沒有老師不會為自己學生有機會深造感到高興 : 更不會有想要把學生弄到沒書可唸的老師, 除非這師德有問題 : 一般來說深造需要的推薦沒什麼困難, 應該是看你能拿到什麼程度的推薦 : 主要還是自己的成績 (考試, 作品, 工作經驗..等等) : 但是工作就不一樣, 同事, 上下屬之間其實都有利益衝突 : 甚至公司跟員工本身就是衝突, 所以真的要做到RC的必要性嗎? : 在台灣平均薪資低的情況, 還有落後的環境, 以及職場文化 : RC意義其實不大, 但是卻會讓某些人失去工作機會, 這影響就大了 : 我隨便舉個例; : 一個被公司弄走的人, 因為年資薪水太高, SG&A難以管理, 找個理由弄倒 : 但是同事之間不會理解終究公司是以成本出發, 只會停留在那些八卦氛圍 : 然而此人忠誠度高, 不然不會待那麼久, 卻被資淺人資打聽了幾句送報告 : 你說呢? : 然後這位資深因為也知道職場做人, 不鬧翻選擇自行離開, 沒有紀錄 : 也是想給老東家, 新東家還有自己一個空白的空間 : 結果一問說法不符, 明明你自己走的! :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 然而這種例子在台灣職場, 卻是屢見不鮮 : 真的那種有問題的人, 面試時就該看出了 : 怎麼當面問不出, 卻要相信沒見過面的三方片面之詞? : 理想的RC是面試已經判別出來公司需要的人格特質與技能 : RC只是當參考, 沒有人是當事人, 每件事本來就有不同看法 : 再來台灣充斥著50k以下的工作, 或我說直白點, 大多工作不到50k : 而這些不到20-40k的雇主或是主管, 應該連協助進行RC的能力都很差 : 比如說你上一份薪水100k, 年薪1.5M, 主管是海外MBA/EMBA, 待過大企業經理人 : 今天你要做RC, 不管是用於轉職還是深造, 我相信對方都能理解, 而且專業 : 但你今天上一份薪水50k或以下, 年薪不到1M, 上面就是混這間公司幾十年的主管 : 他們當年連RC都沒有, 全部都是私交, 或是檯面下, 整天就是過去舊式觀念或怕被佔位 : 這種你請他寫推薦函, 他還會問你要幹嘛呢? 然後溝通都是很直覺的情緒反應 : 這種RC誰來做都一樣的, 是環境本質的問題 : 如果你再加上一堆現在剛畢業沒幾年的HR, 這組合簡直不敢想像 : 但偏偏台灣工作環境, 最多就這種情況與組合, 前者少有 : (我不是怪HR, 會這樣也是因為公司想要便宜的HR) : 在美國行之有年的這套RC, 在近年個資法實行後 : 已經有些州跟進立法規定RC, 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 : 免得影響勞工權利, 還有人民個資 : 而且當初嚴格起來也是因為911還有恐攻後的氛圍 : 甚至有僱主請第三方去做background check : 台灣你有樣學樣, 但是卻成為資方打壓薪水的歪理 : 想查核求職者職場倫理, 但卻忘了自己創造一堆莫名奇妙的淺規則; : 打聽應徵者跟公司不合: 這樣怎麼相處? 一定是跟主管鬧翻, 我也擔心他會這樣對我! : 打聽應徵者人見人愛: 像社群網站一堆人幫他按讚, 那為何他要離職啊? 一定有鬼! : 根本本末導致 : 我認為應該"有條件的"RC, 就像剛前面舉的例子 : 一個教授再差, 也不會提供當年在學校與系上不合, 或是否定學生諸如此類的情報 : 頂多就是描述他這人做事起來怎樣呀, 看法怎樣等等的, 畢竟人家是往下個階段邁進 : 但工作主管, 就如我前面例子, 一般的台灣主管, 平常就是那個樣子 : 你覺得他能配合這種概念, 做出有品質的RC嗎? : 重點是他們自己不認為這有什麼"公私問題" : 是因為他們長久以來講話, 習慣, 還有行為模式就是那樣 : 因為他們本身就不是這時代的人, 也沒弄過什麼推薦函或是在國外深造工作過 : (當然我也不是在怪這些人, 這些可能還包含很多要養小孩辛苦的爸媽) : 我要說的是, 這些就是我們一般的台灣人了, 而且還對於現在勞動市場有點脫節 : 很多人自己也沒有設定職涯里程碑, 到了就轉換的概念 : 當然連擬一份商業英文推薦函或工作短評的能力都有問題 (不管口說還是手寫) : 這就是我們台灣的職場狀況 : RC是一個比較成熟的環境在用的, 美國州跨洲換工作連法規都不同 : 台灣多的是中小企, 外商規模也不會大到哪, 白領都是受過高教的良民, 離職大多是不合 : 不合不是真的鬧事什麼的, 就是環境+條件+時間的選擇而已 : 真要做的話, RC是不是也該提高一個層次, HR也要有些心理諮商背景 : 方能真的分辨那種情境與在中提煉出面試者的人格特質 : 而不是像仿間某些hunter就只能 吃飯->八卦->吃飯 : "誒~ 我知道那裡很亂, 誰誰誰又走了" : 把八卦收集當專業, 還有為了業績刺探情報的呢 : 我們的RC文化這幾年才學起來, 以前人求職時有RC : 人家還以為你後台很硬, 還是做了什麼大事之類的 : 我們很多職場觀念, 還有工作環境還是停在以前, 當然薪資也是 : 所以我以下三個建議給RC: (以下略) 建議似是而非 根本不能看 因為前一個回文錯誤觀點 你回文也跟著歪 1.研究所推薦信,那就是上一代靠關係的方法 考研究所是看筆試面試佔了98% 為什麼以前靠關係不打電話? 因為父母那代都寫信表示慎重 這是台灣學術界弊端!弊端! 跟RC半點關聯都沒有。 只是因為大學教授跟研究所教授很好, 或是很有影響力去推薦。 2.RC跟職缺推薦人沒關係! 你去看一開始原PO發文, 他是問面試填資料要寫推薦人, 他覺得那就是所謂RC,然後寫在標題上。 你們這群人跟著歪樓,跟著被釣回文。 也就是說原PO,一開始就錯誤理解RC的目的 RC只要有前公司名稱就可以做,他的目的是 1)確認應徵者是不是在前公司從事過經歷上的工作項目 2)在職期間工作時間是否屬實 (工作態度跟表現,根本不是RC主要目的) 就這樣,但前公司有權不回應~應徵公司的RC要求 而且RC不需要聯絡前公司相關部門主管或老闆 (而是聯絡人事單位就可以查~) 這樣你有懂嗎?不要再繼續歪了 原PO文的問題是前職缺推薦人 那根本不叫RC(可能他誤以為是吧 ) 只是企業要求探聽員工在前公司隱私的表象。 而且跟考研究所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根本是RC流程去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23.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07069872.A.370.html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6:36:27
linlinjiang: 推 RC的確是用來驗證履歷是否屬實10/04 06:43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6:53:12
louis10452: 我之前RC有被問員工人品問題。 我就說了,你根本不確10/04 07:32
louis10452: 定你面試公司問你前東家什麼事情。10/04 07:32
但RC確實跟職缺推薦人沒關係 而且若是RC打到非人事 就算你被問人品,前公司立場可以不講 講了可能應徵公司就不懂RC正確意義 或是他想利用RC當藉口做一些窺探隱私的事 所以不要因為被問過就說兩者有關係 補充一點好了,對方要是問你這些當RC, 你不是人事而是部門主管或同事,而且還是問人品。 查證屬實,確有可能被應徵者反告妨害名譽。 (這就是為什麼競業獵頭,很愛打這種電話, 要是對方接了錄下來給應徵者,讓他們上法庭互咬) 所以接到這種電話,切勿以身試法。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7:45:37
louis10452: 然後我舉研究所意思是,如果你有做事經驗,就有教授10/04 07:33
louis10452: 幫你寫推薦信。10/04 07:33
louis10452: 但是妳要是表現爛,妳覺得教授會幫你,還是老實說?10/04 07:34
所以你沒念過研究所。 重點是 大學教授不認識研究所的指導教授,或是沒人脈, 他寫了也沒用 至於他幫不幫忙學生寫,學生的能力 有的根本不重要 為什麼? 因為大學教授有人脈 有影響力, 指導教授是他學生 或利益考量 不然只要指導教授罩,還怕延修? 還怕沒能力?學生再爛 論文指導一字一句照著寫都看過。
louis10452: 沒有人規定RC只能問哪些問題,前東家要講多少,也是10/04 07:35
louis10452: 它的自由。10/04 07:35
不是唷 我講了不要以身試法。 台灣有法律不代表以前沒用現在不能用。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7:57:09
louis10452: 給你一個狀況,你第一次面試,寫RC資料,然後就被刷10/04 07:49
louis10452: 掉了。10/04 07:49
louis10452: 你要告誰? 有證據嗎?10/04 07:50
louis10452: 我會知道面試公司問了什麼,是面試主管第二,三次面10/04 07:51
louis10452: 試跟我說的。10/04 07:51
那我問你, 我應徵的公司給我RC錄音檔那算不算證據? 應徵公司錄音檔修過,或是他故意RC不問人品 結果被問的公司同事看我不順眼黑我 你覺得我可不可以提告公司跟那同事? 不要說什麼告了不值得 一間公司有這種前科 別說黑我的同事絕對留不住 公司發生這種事被罰款,找人才就更難 競業要打擊同業就是無所不用其極,懂了嗎?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08:31
louis10452: 一,算是告訴乃論罪,愛去法院就去。10/04 07:59
louis10452: 二,台灣有勞基法,可是一堆公司違法???10/04 07:59
louis10452: 三,你把事情想太簡單,有心人要搞你,你防不了 也防10/04 08:01
louis10452: 不完。10/04 08:01
但是我發文呼籲做對的事,對的事就是告訴大家 RC的主要目的 你被問過,去認同那些亂用的資方是對的RC 那是你的事,我也沒意見啦 但原PO本來問的就不是RC,是推薦人 請不要歪文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13:38
louis10452: 人家不給你聽錄音檔,不給你機會。 你就乖乖吞下去10/04 08:10
louis10452: 對了,應該沒有人蠢到拿把柄給別人知道,也不會把證10/04 08:11
louis10452: 據交給你。10/04 08:11
louis10452: 懶得回妳 總而言之,一個RC 每家玩法都不一樣。10/04 08:13
吞下去就吞下去啊! 那也不代表那間公司認知的RC是對的 懶得回我還回? 不會把證據交給我?不唷! 你還是沒聽懂故事,應徵的競業去錄音,只要他不問人品 或是語意上沒有被法官認定有詢問的意思 被問的人主動講,競業有什麼把柄在? 你第一天出社會嗎 ?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17:34
louis10452: 我告訴你現實狀況。 妳可以繼續妳的理想世界。10/04 08:14
現實? 不要狡辯了啦,沒念過研究所還可以 談推薦信編成這樣 問題是你舉的例子根本不現實啊 。
ninomya: 我覺得沒那麼單純,之前面試很多公司要求填「直屬主管名10/04 08:16
這個不叫RC,你可以先看看原PO寫的文章, 再對照我的回文
ninomya: 字電話」而非人資,我也遇過真的找上我前主管,偏偏我跟10/04 08:16
ninomya: 他超不合,結果被弄了。台灣有的資方很喜歡把員工離職看10/04 08:16
ninomya: 的好像十惡不赦見利忘義,結果離職被刁難、撕破臉的大有10/04 08:16
ninomya: 人在,這種時候求職還要被問前公司主管資料,除了靠北還10/04 08:16
ninomya: 真的說不出別的。如果只是問有沒有任職過該職位真的就算10/04 08:16
ninomya: 了。10/04 08:16
其實要提供直屬聯絡人,可以有應對的方法 (填空號、照實寫、寫公司電話、寫已離職員工 ~原po發文很多版友 有回答案了) 但應徵者要對RC有一個正確的態度跟理解 應徵的人都不清楚權益,那怎麼保護自己呢? 所以我才寫文章闢謠的。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20:34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26:52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34:31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35:58
furio: 現在都問"有機會你會希望跟他同事嗎?",不出聲就很清楚10/04 08:54
furio: 還傻傻的問人品問個資肯定是半調子HR10/04 08:55
y331752001: 可台灣有些企業可不是這樣看的 就說來台灣就歪掉了10/04 10:35
y331752001: 台灣各式各樣的rc會令你大開眼界10/04 10:38
y331752001: 當然我認同你RC應該是你說的那樣10/04 10:38
choufuyou: 你才沒看文咧,我都跟你說 RC了,不是什麼推薦人10/04 10:44
choufuyou: 那間公司直接講要前主管的姓名電話還要電子信箱,要做10/04 10:45
choufuyou: RC確認工作在職狀況10/04 10:45
choufuyou: 你說只要有前公司的主管姓名就能做 RC,當然無所謂阿!10/04 10:46
不是前主管姓名,是公司名稱 就跟你說你講的那不叫RC,不懂? 不管推薦人還是聯絡人, 公司又要你留主管或同事的聯絡方式, 然後打給他都不叫RC
choufuyou: 我哪知道那間這麼懶,還要我自己問10/04 10:46
choufuyou: 你自己要不要再看一次?10/04 10:47
就是看過了,告訴你不寫聯絡人沒關係
g9xuggf: 2次都有問表現 還有更機車的 沒上也要RC....10/04 11:36
有啊,所以其實台灣企業很多扭曲RC的意義 RC就不是問表現跟態度
nann: 推,從沒遇噓文中現實的情形,覺得你很講得很清楚阿10/04 12:42
wonder6253: 就是會有垃圾公司會問應徵者不只關於是否曾在職過而已10/04 13:10
sunsand: 胡說八道,連美國一堆大公司RC都會問你前主管姓名分機,10/04 14:51
sunsand: 也真的有人有打去問。這篇文章根本是自己想像的RC。10/04 14:51
那就不是正確的RC啊, 不要說想像,我問你個實際的 為什麼找一個員工要問他前主管 有沒有想過要是他主管走了,應徵者不就GG了? (其實問人事單位在職情況更快吧?) 那你知道為什麼國外要寫? 因為很多歐洲國家勞動政策是禁止打探履歷隱私的 有的公司會在面試提供資料上註明, 並請應徵者回簽 同意資料上的條款就可以查 那就是一個逃避政策的歪風 然後台灣老闆就好的不學學壞的 很多都走歪路 仗著RC名義去打聽員工隱私 講個事實這麼多噓文,傻眼 好吧,只能說台灣員工奴性真強 就是資方亂,勞方跟著喊燒啊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15:35:23
liang691206: 工作內容太雜亂惹拉 很你要RC確認求職者所做過的10/04 15:32
liang691206: 太難了 有時候主管也搞不懂工作內容10/04 15:32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15:48:58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15: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