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aniji ( ̄▽ ̄b)
看板Salary
標題Re: [問題]工作4天無預警解雇
時間Thu Nov 30 11:30:18 2017
工作上有沒有其他問題,大家也不是當事者
這方面無法給予評論
如果是已經做了幾年,要非自願離職證明合情合理
但你也只有做幾天,都已經年底要過年了
我建議趕快再找工作比較實在~
有拿到工作天數的薪資就好
不然你耗在這的時間
都不知道可以面試幾家公司了
但如果你只是想領失業補助的話
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 引述《max9370 (alex)》之銘言:
: 小弟11/24開始在某知名三個字連鎖咖啡店任職晚班正職1530~0030,中間隨機休息半小時
: ,所以一天算8.5小時,當初面試時說好正職薪資為26k月休七天,有勞健保勞退,但因11月
: 做不滿一個月,以時薪133計。
: 11/24~11/27皆正常出勤且學習,但沒有填寫任何表單,11/28日休一天,在11/29號上班前
: ,老板表示同事說你不熟悉可能不適任,我很無奈的說一切依照老板指示做,但老板當天卻
: 直接來電叫我清洗並繳交回制服,由於工作上並無犯錯及過失,聽到老板這樣說,任誰也無
: 法接受,於是立馬把制服還回去,並請老板將前幾日薪資直接算一算給我,老板表示必需按
: 照公司規定每月12號發薪,要我12/12再去公司領現金。
: 請問這樣可以檢舉非法解雇嗎? 他好像違反很多勞基法,而且也很像沒幫我保勞健保,跟
: 當初說的不一樣。我已拍班表及打卡記錄了,也未簽離職相關文件。
: 希望能要的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和資遣費,因為覺得很傻眼。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73.115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1972044.A.37B.html
: ※ 編輯: max9370 (27.242.73.115), 11/30/2017 00:15:21
: ※ 編輯: max9370 (27.242.73.115), 11/30/2017 00:15:57
: ※ 編輯: max9370 (27.242.73.115), 11/30/2017 00:18:19
: ※ 編輯: max9370 (27.242.73.115), 11/30/2017 00:18:58
: ※ 編輯: max9370 (27.242.73.115), 11/30/2017 00:22:34
: ※ 編輯: max9370 (27.242.73.115), 11/30/2017 00:25:20
: ※ 編輯: max9370 (27.242.73.115), 11/30/2017 00:26:08
: ※ 編輯: max9370 (27.242.73.115), 11/30/2017 00:26:40
: 推 z22771187: 才四天,能要到薪水就好了,不要再浪費心力在這公司 11/30 00:52
: 推 z22771187: 非自願離職不是那麼容易拿 11/30 00:54
: → john0227: 勞動部資遣費試算 月薪26K的話 4天資遣費是145 11/30 01:09
: → john0227: 開除你的原因是你不適任是合法的 但資方需舉證你不適任 11/30 01:12
: → john0227: 沒保勞健保是違法的 11/30 01:13
: → max9370: 主要是不想讓資方那麼囂張 而且雇主也無法舉證不適任 因 11/30 01:39
: → max9370: 為沒犯錯 11/30 01:39
: 推 cityhunter04: 打電話問勞工局比較快... 11/30 01:47
: 推 silveriodide: 沒保勞健保 拿到非自願離職 應該沒什麼意義 資遣費 11/30 02:56
: → silveriodide: 也非常少 11/30 02:56
: → max9370: 至少可以拿到失業補助吧 11/30 06:22
: 推 pttuser: 就算一天也要照勞基法走,先去勞工局捅他 11/30 07:20
: 推 silveriodide: 失業補助的條件你要看自己有沒有符合 沒有符合的話 11/30 08:36
: → silveriodide: 你也沒辦法領 11/30 08:36
: → furio: 如果前一個工作是自願離職,這次的非自願離職就有用 11/30 10:25
: → furio: 有碰過找工作就為了非自願離職證明,上班第一天就開始鬧 11/30 10:26
: → X71: 才4天..... 11/30 10:27
--
自分を幸せにできるのは自分だけだから。
楽しくなければ生きている意味が無いし!
╭/\☆────/\╮ ╭/\─────/\╮│ │ │ \ / │
│ 喵 喵 │ │ 喵 喵 │
│○ ╰───╯ ○│ │〃 ╰┬┬┬╯ 〃│ │ │ ╰─╯ │
╰─┬O───O┬─╯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44.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2012621.A.AB4.html
→ max9370: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雇主,之前的工作年資也兩三年, 從 11/30 13:12
→ max9370: 來沒有過四天走人的,只想討個公道 11/30 13:12
推 marslgj: 有待業板 11/30 14:07
→ ta29: 公道...他可以給你一點點資遣費就讓你走 四天而已 11/30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