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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3125472705343&id=1050070390&fs 扯到死,是法醫在判斷,法醫不會直接看管班表,法醫會注意這個人身體狀況、是否有累 積職業災害、近期勞動強度、是否有其他因素如用藥、食物中毒……有的沒的。 要先確認你真的是「累死的」(或者死於併發症),然後確認「沒有其他因素」(如最新 的例子死者還要在家照顧長輩,這個的確超級累,然後還有訴訟纏身的困擾造成精神壓力 ),必須證明體身體狀況的惡化(不論是慢性還是急性)都是因為工作造成才行。 也許過勞成立,但過勞是否為雇主過失是兩回事。 至於班表,首先還要證明班表示雇主「蓄意」這樣排,比方說只搞你,這樣就叫容易證明 雇主刻意讓勞工過勞,如果大家都這樣,而別人沒事…… 所以說看班表意義不大,因為也要看『正常』上班期間是否工作量過大(尤其跟過去相比 )、勞務分配不均、勞工有無提出休息、轉換工作請求(因為身體狀況只有勞工自己知道 ),或者拒絕加班之類的。 千萬不要以為勞工自己沒有要付的責任,如果覺得身體不適,必須盡告知義務,如果雇主 不理會,那雇主才有責任,所以不喜歡這樣的工作環境絕對要溝通協調。 前一陣子不是有護理師過勞的案子,因為他下班還去實習啊!那到底是上班累還是實習累 ? 只能說,一般狀況過勞死的雇主過失要成立「沒那樣簡單」,所以才說如果用保險之類得 來補會比較確實一點。 而太容易成立的過勞死雇主過失判定,會讓大量弱勢者失業或求職困難的。 關鍵重點依然是,身體是自己的,有事一定要講,甚至有錄音、截圖、書面請假紀錄之類 的,如果雇主不理會甚至找麻煩,你才有證據。 如果不講,老實說硬要說是雇主責任,沒那樣容易成立,網路上罵一罵很簡單,進法院就 知道不是這樣,因為雇主的確沒義務隨時監視你是否人不舒服。 看樣子人死了都要做病理解剖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66.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4357798.A.EE0.html
OrzOGC: 沒有過勞死,一定是勞工本身就有病的 12/27 15:17
SSSONIC: 所以有家庭有小孩 累死也能說是照顧家庭不休息嗎? 12/27 16:06
saram: 以工作時數論,那一般店家老闆都死光了. 12/27 18:05
saram: 要操勞到暴斃,與年紀,營養,工作內容(用力而急速的)相關. 12/27 18:07
saram: 假設一個人工作八小時候下班,又去兼差四小時,回家死了,那 12/27 18:08
saram: 麼兩個雇主要不分照時間分攤賠償? 12/27 18:09
saram: 將來,所有企業會要求員工報到前自費檢查身體. 12/27 18:11
saram: 或者當場背五十公斤沙袋跑五十米,看他倒地不起就不錄用. 12/27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