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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一個我認為最爛的方法:去勞保局調勞保加保紀錄,這已經算很直接地證明了 為什麼說最爛? 因為這種東西就算對方要求,我也一律不給,回答都是有保密條款不能給 已經率取了還好,如果面試就要你提供,對你是很不利的。當你把自己當商品販賣時, 卻又直接給對方底價,表明要給對方砍。你覺得我值得多少,就該核這個價格, 不要薪資都面議問都不給問,卻要面試者自己給底價。 人資堅持要給,或問不給要人資怎麼核薪,我只有幾種回答: 1.最客氣的:有簽保密條款。 2.第二客氣的:給個範圍,例如年薪50~100萬。通常我範圍會拉很大。 3.第三客氣的:前公司電話這通,有需可以去問,我講了你也不信。 ------------------ (下面都已經在酸回去了) 4.這樣就不能核薪,你真的是人資嗎? 5.我不是人資,人資的工作請自己想辦法。 6.請問你和其他人的的薪水多少?不知道我怎麼開希望待遇? 7.請問你主管哪位?我希望能跟他詢問這是幹嘛用的? (有的人資根本是偷懶不想查或擅自作主) ------------ 打這篇的目的,還是希望大家要懂得保護自己,台灣的勞動市場一堆不合理的現象, 大家卻已經習以為常,所以不會覺得自己陷入不利的情況。 如果一家公司因你拒絕提供之前薪資而沒錄取你,恭喜閃過一個地雷。有一就會有 二三四五,爛公司就是這樣,面試就要注意了。 回到你的問題,我會把前公司電話給他叫他自己查,再回一句反正我怎麼講你都不滿意。 然找機會跟他主管了解一下,這是不是公司正規的做法,如是,提醒這會涉及 個資法,如不是,我一定會告他狀,傷害公司信譽而且做事不走正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235.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4705864.A.9CD.html
la2vegetable: 好文! 12/31 17:58
darkMood: 開公司,救勞工,別當勞工啦,哈。 01/01 05:06
wonder6253: 有勇者實際例子嗎 01/01 09:57
kreety: 推此篇~ 公司若沒法解釋所要文件的源由,是否考慮該調整了 01/01 13:46
tan45: 感謝建議,回樓上,人資說當初該薪資為核薪依據 01/02 09:35
tan45: 前公司的離職證明也是非常難申請就是了 01/02 09:36
YJM1106: 存摺都給了是他媽的還想怎樣 01/02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