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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mixflavor.com/2017/12/you-are-fired.html?m=1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7070227003009&id=781698008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7070227003009&id=781698008   豐富圖文版:http://blog.mixflavor.com/2017/12/you-are-fired.html   1. 絕對不要答應公司的無理要求,不照勞基法遣散就免談!如果公司態度很強硬的話你 要覺得開心,因為你可以準備好好修理對方了!   2. 想辦法套出公司逼你自己離職的關鍵語句,對話截圖或直接錄音都可以,如:你不離 職的話就讓你在業界名聲很難聽、讓你死得很難看……等。(只要自己是對話方其中之一 就可以不必告知對方直接偷錄,不算妨害秘密。)    3. 假設公司說你不自己離職就要直接放你無薪假的話,你要更覺得開心,因為公司又違 法了!無薪假一定要雙方合意才能放,而且就算放無薪假,公司還是要每個月付給你2200 0(2018年起的基本工資)和勞健保,躺著也有錢拿,還可以去兼職,搞不好賺得比本來 多   無薪假是名詞本身有問題,無薪假的規定是指減少工作量,減到至少要給基本工資的程度 ,其實不是無薪,是減工作亦減薪。 所以的確最少要給基本工資,而且勞健保級距不因此減少。 4. 有的公司會用莫名其妙的名目想叫你自己繳在公司服務期間的勞健保,絕對不要同意 ,因為那本來就是公司該繳的。   5. 開始計算到底公司欠你多少假、多少錢,記得算每日平均工資是多少,因為還有一條 「從公司不讓你上班開始一直到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期間的薪水」也是屬於你的。   6. 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節,只要證據充足的話勞工局絕對會站在你這邊的,而且勞 工局基本上會比較採信勞工的說法而不是公司(資方)的說法。   7. 寄「存證信函」到公司,內容大致上為:本人OOO於民國OOO年OO月OO日被OOOOOOOOOO 公司負責人OOO要求自請離職、亦無法進公司辦公室正常執行工作業務,故本人已向OO市 政府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依民法234條規定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 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同法第487條前段規定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 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台端之行為已構成受領遲延,茲催告台端 於雙方約定上班日履行受領義務,否則自行負擔遲延責任。   8. 存證信函真的很重要,因為要避免公司用「曠職」的理由把你解決掉(也就是說誣賴 你是自己不來公司上班的,公司找不到人只好用曠職把你解僱囉)。   9. 等著勞動局通知勞資爭議調解會議,調解當天請務必把所有可以印的證據都印出來準 備好,錄音檔也帶著。另外當天禁止錄音,勞動局的人通常會提醒你。   10. 開會當天要立場堅定,只要是公司欠你的就一定要拿回來,年終、遣散費、非自願離 職證明(這個最重要,不然你無法申請失業補助)都一定要拿到,因為公司的不守法害你 還要忙這些有的沒的,你根本不該寬容。   以上,在2017年的最後一天祝大家都能遇到好公司、好老闆!   (感謝i道律師事務所殗師娘講悄悄話ūㄗ悇袺鰝k律知識)   補充: 存證信函產生器? https://lalg.herokuapp.com/ 這些的確都是常識,但多補充幾點: 1.公司給的任何文件你都不要簽,而且至少都可以「拿回家去」,因為依法你本來就有審 閱期,而且絕對有權利拿去跟別人討論,不讓你拿回去本身也是公司違法,就盡量讓公司 有更多違法事證吧! 2.文件不要簽還有一點很重要,因為簽了就換你要舉證你是否被迫,偏偏除非你有錄音錄 影,而且法官願意承認你公司的那個狀態符合脅迫,不然換你倒楣。 3.還有那種故意發薪日逼你簽,不簽不給薪水的,這種的更要告,積欠工資罰很重,而且 沒有理由,反正老闆死都不能欠員工薪水。 4.申請調解請不要用「爭取資遣費」、「追討積欠工資」、「勞保投保不足額」之類小毛 病,除非你自己本來就不想幹了。請盡量用「確認雇傭關係」,這樣調解期間要照算工資 ,如果之後公司依然要你走,那資遣費算到調解成立當天為止,好歹也多要個幾千塊,如 果可以繼續上班就更沒問題了(別以為只有走人這種結局,我碰過不少回去上班的,尤其 是大公司,回去上班、換單位,薪資待遇照舊)。 5.一開始或許會恐慌,請記住關鍵,立刻打電話給當地勞政主管單位,他們全都見多了, 大概什麼狀況都猜得到,會告訴你接下來該如何是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49.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5485735.A.777.html ※ 編輯: ultmisia (101.15.49.38), 01/09/2018 16:29:29
thebestEGG: 這篇應該置底,到板上或什麼公社討拍沒用01/09 16:23
thebestEGG: 照這些要訣處理才是有利勞工01/09 16:23
joker8324: 推這篇 01/09 16:32
teresa5671: 推01/09 16:43
cblade: 好文01/09 17:05
abc0922001: 推 01/09 17:31
johnson0528: 推01/09 17:35
mi0329: 推!01/09 17:39
milkhouse: 推 01/09 17:43
chister: 推 01/09 17:49
shuen1217: 推! 01/09 18:18
qaz20045566: 推 01/09 18:23
nw61lg: 推!01/09 18:24
mnmn1222: 實用推01/09 18:37
Anmut: 推推!! 01/09 18:41
pinpinchen: 推推01/09 18:53
CHANYII: 優文01/09 18:57
※ 編輯: ultmisia (101.15.49.38), 01/09/2018 19:13:14
kouma: 實用01/09 19:14
unicornGL: 這篇太棒!01/09 19:18
gpctv: 實用01/09 19:29
bluesofsky: 優文01/09 19:30
chiaomin929: 推,感謝 01/09 19:33
sokoseven: 大推推!該有的工作知識及權益 01/09 19:46
feathergod: 推 希望這篇要m 01/09 19:48
jeniyehyeh: 推 01/09 19:58
vi000246: 這篇應該m 01/09 20:46
angelchou101: 感謝,今天被無預警告知明天最後一天上班後天不用來 01/09 20:53
angelchou101: 了,正需要這個非常謝謝 01/09 20:53
angelchou101: u大 01/09 20:53
umyiwen: push 01/09 21:08
moon1986: 優質好文 01/09 21:38
s1s2s3s4: 推 01/09 21:39
a733298: 好文推 01/09 21:41
※ 編輯: ultmisia (101.15.49.38), 01/09/2018 21:47:17
jason050117: 推 PS.中間有一段亂碼 01/09 21:46
azhu: 實用推 01/0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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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iyan: 推! 01/09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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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ge6530: 推 01/09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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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bisabi8023: 推! 01/09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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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2850: 好文推 01/09 23:13
yupei: 推置底 01/09 23:28
ShadowKuo: 推 01/09 23:30
badtonight: 推 01/09 23:59
iceafu: 這好實用 推 01/10 00:06
eddy50600: u質 01/10 00:22
a40526666: 年底優質好文!推 01/10 00:31
ariel780102: 推 01/10 00:39
phx031: 推 01/10 00:41
a426087: 推推 01/10 00:56
tonyscat: 推 01/10 01:36
peggy526126: 肯定推到底了 01/10 01:40
tsubakiten01: 推,讚啦01/10 02:04
ztc5132: 高調 01/10 02:11
damnedfish: 推 01/10 03:15
tntbear: 推!!感謝 01/10 07:58
repairtower: 推 01/10 08:54
gn6215936s: 推!01/10 09:07
TimerMan: 推推,另想請教什麼時機寄存證信函比較好? 01/10 09:13
TimerMan: 被告知不合理遣散後還是勞資糾紛之前?還是勞資調解之前? 01/10 09:14
TimerMan: 沒發生過但是好奇想求解,謝謝! 01/10 09:14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3631424273816&id=1050070390 請利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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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kermax: 讚 01/10 10:46
※ 編輯: ultmisia (101.15.49.38), 01/10/2018 11:58:01
horse175: 好文推 01/10 13:32
stephanie629: 推,希望版主大大能置頂於本版上,很多人面對不平 01/10 13:32
stephanie629: 等待遇或遭受被迫時都是鼻子摸摸,應該要勇敢捍衛 01/10 13:32
stephanie629: 自己的權利,無論結果是如何,至少有爭取和努力過, 01/10 13:32
stephanie629: 不然有些慣老闆也是底下的人寵出來的…以上純屬個人 01/10 13:32
stephanie629: 見解不筆戰!共勉之~感謝! 01/10 13:32
keirooo: 推 01/10 16:21
shan28412324: 應該置頂 01/10 16:57
ibb06190504: 推 01/10 22:11
k9871108: 好強 給推 01/10 22:27
design7: 推 01/10 23:57
cutily: 推實用 01/11 16:57
Honeycan: 推 01/11 19:02
asushome50: 推 實用! 01/11 19:53
mr5520: 推 01/11 20:13
bubu7402: 這種...推 01/13 17:58
chrry15300: 推 01/14 00:13
teddygira127: 感謝推 01/14 20:32
aaaa8729981: 推 01/19 16:19
goku273031: 推啊! 絕不可以輕易放過無良資方!! 01/21 05:46
pei520: 推 01/21 12:30
adf36322: 推 02/21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