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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之銘言: [deleted] : 《勞基法》新增32-1條文 加班可換補休 : 更新:新增內容 : 立法院臨時會晚間挑燈夜戰審議《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在深夜11點多表決二讀新增 :《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1,勞工在正常工作以外或休息日加班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 : ,並經雇主同意,應依勞工工作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補休期 : 限屆滿或契約終止未補休,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 : 資。 (ps.稍微移動一下過長文字,調整一下版面) 看通過的法條, 時數換算是1:1 未休完是照 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 的工資計算標準發給 看了以後有點好奇, 1.這樣感覺至少會有2~3種補休(1又1/3,1又2/3,極端狀況有2) 這樣是不是有補休使用順序的問題?(或是依照加班發生順序補休?) (修正一下,可能沒有對應於1倍加班費的那種補休, 原本是想到國定假日的狀況) 2.又 "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 工資 算是 工資計算標準 的一部分嗎? (也就是是依照未休結算時的工資還是依照 加班發生時的工資? 因為看 workforce 大之前寫的工資計算,似乎工資額有可能變動, 不知道結算時,要算加班發生日的工資會不會很難算) -- 感覺期限太長的話要加計利息才對啊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2.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5570200.A.376.html
WTF1111: 1. 利委沒腦不會懂,知道netflix就很威了 2. 漏洞一堆正 01/10 15:53
WTF1111: 是下次修法的伏筆啊 01/10 15:53
aidsnichael: 哪有什麼1換1.6補休,全面1換1,民進黨下台 01/10 16:00
winston01: 簡單說就是補休不休還是回算加班費只有1:1 01/10 16:16
abc0922001: 1:1,但假日先扣特休 01/10 16:48
weiyucsie: 工資計算標準是指純工資? 我以為是有加乘 01/10 16:52
weiyucsie: 因為我看黨團協商直播時,蘇嘉全有提到加成字眼 01/10 16:53
chulen: 時數換算1:1...就加一小多一小而已 那來的兩三種補休方式? 01/10 17:29
我指的是補休未休完時,要怎麼換算成要發多少錢 假設不考慮第二點,也就是工資不變的狀況 那如果平日加班3小時*3天 就有對應於1又1/3的補休*2*3 對應於1又2/3的補休*1*3 如果使用了補休 4 小時,於是剩下 5 小時的補休未休完要換成工資 那該換成相當於多少小時的工資
banana321: 寫程式的人會賺飽飽 01/10 17:39
banana321: 因為勢必公司管理系統程式要修改,才有辦法知道補休確 01/10 17:40
banana321: 切時間點 01/10 17:40
※ 編輯: weiyucsie (111.246.2.130), 01/10/2018 18:00:30
calase: 之前台北市勞檢處的解釋是,要用原倍率折算回去,不能只用 01/10 18:40
calase: 一小時算 01/10 18:40
calase: 然後公司自己要記錄勞工補休原本對應的折算時倍率 01/10 18:41
WTF1111: 老闆會把你比較貴的補休優先用掉啊 ,不用煩惱,另一種無 01/10 18:43
WTF1111: 薪假的概念 01/10 18:43
WTF1111: 旺季加爽爽,淡季無(加班費)假 01/10 18:44
a2468000: 確實會有你說的這兩個問題 以後一定爭議一堆 01/10 20:12
※ 編輯: weiyucsie (1.170.38.141), 01/11/2018 18: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