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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單位有個同事提報要4/1離職, 她最終上班日是2/27,接下來整個3月一次把所有積假放完, 我也想要霸氣這樣幹(遠目......)。 這裡我想到一個問題: 假如她3月就到新單位上班,可以實際出勤、執行業務等。 那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呢?(ex勞健保或其它) 或是她這樣就可以爽領兩邊3月的薪水? 只是好奇,還懇請解答、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1.78.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1689088.A.540.html
access: 想成兼職就好了 03/22 12:40
simongarden: 積假或補休都公司欠他的哪來的爽領 03/22 12:58
annaliu1991: 健保重複保會請其中一邊退掉,勞保重複沒問題。然後 03/22 13:23
annaliu1991: 沒有所謂的爽領,那是她應得的假期。 03/22 13:23
jenny688: 他應得的,為什麼是爽領? 03/22 15:39
cityhunter04: 第一份工作就這樣搞過,2.5年特休都沒休累積快一個 03/22 16:18
cityhunter04: 月!離職前就排假,休完就辦離職!有什麼爽的?這是 03/22 16:18
cityhunter04: 我應得的... 03/22 16:18
dellcheng: 看貴公司員工守則有沒有兼職條款?如果有,看人資 03/22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