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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gayealo (普通搞笑)》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任職兩年的公司 : 職務是助理設計師 : 最近想提離職了 : 請問勞基法保障我那些權益是可以申請的? : 婚假8天 沒有放到 可以折現嗎? : 到職滿1年 7天假 可以折現嗎? : 到職前半年 3天假 可以折現嗎? : 平常的加班費我就算了 : 要算算不完 : 想請問上面提到的勞工基本假期 可以折現嗎? : 公司沒有打卡,也沒有出缺勤表 : 老闆想跟我搪塞,我該怎麼捍衛基本權利呢? : 謝謝各位 不知道你是幾年幾月幾日到職的,不過聽你說滿兩年了,所以應該是2016年到職。 半年特休3天的規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1215/830349.htm 因為修法是2017年生效,所以2017年滿半年沒用掉,在12/31前依法就應該折算成薪資。 滿一年的7天特休同上,當年度沒用完就應該折算。 你的情況來說應該是第一年的3天+7天要折現,第二年的7天看要放還折現可選擇。 至於婚假8天,最長可延一年。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008000154-260205 所以如果你是在這一年內結婚,可以考慮爭取一下。 超過一年以上你只能自己認了,不然就是打電話給勞工局諮詢。 至於公司沒有置備員工出勤紀錄,離職前請直接跟勞工局舉報,先開罰再說。 反正你都打算提離職了,對方沒誠意好聚好散,你要是客氣只會讓人看扁而已。 不過考慮到現實勞工弱勢,真正敢動手舉報公司的估計也沒幾個,自己好好考慮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2849163.A.18F.html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4/04/2018 21: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