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ardust: 推 05/27 10:11
推 hydeyoyo07: 感謝回覆 還在上班 下班再來細看QQ 05/27 10:39
推 scirocco: 真的 年輕人也太衝動 地球是圓的 已經跟勞工局檢舉也處 05/27 11:16
→ scirocco: 理了 真的沒必要跟曾經朝夕相處的人撕破臉 再怎說對方 05/27 11:16
→ scirocco: 都有自己的基本資料 要是遇到惡劣一點的人狹怨報復 何 05/27 11:16
→ scirocco: 苦來哉? 05/27 11:16
噓 smarthenyi: 樓上也太膽小 05/27 12:20
噓 tigotigo5566: 看了上幾層的留言,台勞真的鄉愿,難怪被吃死 05/27 12:22
→ sc1: 男女搭配加班不累 05/27 12:28
→ OOXXSUN: 你一定是資方 05/27 13:32
噓 cityhunter04: 整篇內容都很中肯,我只噓離職原因!為什麼不能照 05/27 15:04
→ cityhunter04: 實說?都要離職了!還怕東怕西的...真是奴啊... 05/27 15:04
離職原因可以照實阿,但要看對誰說阿。
不是奴不奴的問題,你跟一個不照法規走的企業主吵,噴他一臉,得到什麼?
去面試新公司的時候大可照實說前公司違法,但都要離職了講這些希望得到什麼?
通常我們希望人家改善才會說,對這種公司就放給他爛,然後高調公開或舉報。
每間公司多少都有問題,要一個一個這樣去吵,我相信你吵不完的。
不如就安靜離開,後續交給主管機關去裁罰,是比較簡單的作法。
貌似我並沒有說離職之後就不要蒐證並舉報前公司吧?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5/27/2018 15:37:36
→ LSW1990: 相關單位都會認真處理嗎? 05/27 19:39
你證據、資料都蒐集齊全提供,他們不處理你也沒辦法,頂多找媒體爆料。
但直接正面跟雇主嗆,完全沒好處。
台灣勞權高漲,不代表什麼事情都要直接嗆聲。
要直接嗆聲還上來發文問啥? 很有底氣的話還會怕公司反提告誹謗嗎?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5/27/2018 19:47:39
噓 darkMood: 愛講奴字的人都是自以為聰明和別人不同其實只是笑話罷了 05/28 00:20
噓 shiningsunny: 年輕人如果怕事 這個社會不會進步 05/28 01:23
冒昧請教一下"怕事"的定義?
離職的時候跟老闆對嗆,這樣才叫不怕事?
個人沒有制裁公司的權力,所以才要舉報主管機關裁罰。
若主管機關不裁罰,才要整理資料給媒體。
大如海邊公司,連媒體都不敢報,請問是誰怕事?
做事情跟做人一樣,要Work smart,不要只是Work hard。
喊打喊殺不是壞事,重點是你要得到什麼,明知道什麼都得不到幹嘛喊打喊殺?
推 scirocco: 有句話叫做「得理要饒人」 與其跟要離職的雇主撕破臉 05/28 02:15
→ scirocco: 好像爭得一口氣 不如換個角度想 既然已經舉報勞工局 目 05/28 02:15
→ scirocco: 的就是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然而畢竟大家都還有自己的 05/28 02:15
→ scirocco: 人生 不如花時間在下一個工作吧 一直跟舊雇主糾結甚至 05/28 02:15
→ scirocco: 上法院 何必給自己找麻煩? 05/28 02:15
推 scirocco: 鍵盤鄉民其實頂多只能出一張嘴幫忙 但實際上最後若是撕 05/28 02:24
→ scirocco: 破臉要跑法院勞民傷神的卻只有苦主一人 身調柔軟不代表 05/28 02:24
→ scirocco: 就是吃虧喔 反而若能進退得宜 處理得當 能夠有一個漂亮 05/28 02:24
→ scirocco: 的句點 不是多贏嗎? (原波不用跟僱主吵 雇主被勞工局 05/28 02:24
→ scirocco: 糾正 嘉惠下一個勞工 勞工局有事情做 ) 05/28 02:24
我的主張是鬧翻離職就不用廢話了,直接訴諸法律。
版上很多案例,跟雇主協商之後拿錢了事的一堆,最後還是妥協。
以這次的案子來說,偽造文書基本上是可以成立的,所以沒必要妥協。
但也沒必要直接劈頭就噴老闆,因為那得不到什麼,只是浪費時間和口舌而已。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5/28/2018 09:39:13
推 ithil1: 幫推 05/28 13:35
推 scirocco: 恩 我也贊成沒必要噴老闆 既然所有證據都顯示自己是對 05/28 13:53
→ scirocco: 的 就應該站在不同高度跟對方談判 沒必要浪費時間浪費 05/28 13:53
→ scirocco: 唇舌跟不知道自己犯法的人講道理 對方就是搞不清楚狀況 05/28 13:53
→ scirocco: 才會理直氣壯啊 自己有道理 就走道理的流程 如果都已經 05/28 13:53
→ scirocco: 交給司法處理 實在沒必要再自己噴老闆跳火坑跟對方糾纏 05/28 13:53
→ scirocco: 因為對對方柔軟不代表軟弱 不代表不走投訴程序啊!有 05/28 13:53
→ scirocco: 時候指出對方的缺點 也要讓對方有台階下嘛 不然硬碰硬 05/28 13:53
→ scirocco: 只是兩敗俱傷而已 如果犯錯的那方改變 不會有下一個受 05/28 13:53
→ scirocco: 害者 然後自己也把受害的影響降到最低(尤其心理層面) 05/28 13:53
→ scirocco: 這才是最好的結果吧! 05/28 13:53
推 ddijk: 幫推一下 時間又不是很多 幹嘛跟瘋子吵架 05/28 15:18
→ sc1: 這是執行力的表現 強制打卡 05/28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