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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un1208 (run1208)》之銘言: : 板上各位的前輩大家好: : 小弟年資滿三個月未達一年, : 近日因家人健康及個人健康因素於6/11提出離職, : 口頭及Mail皆告知6/22離職, : 並填具公司系統申請單, : 惟因個人健康因素需回診就醫,故向經理申請特休(會有就醫證明可改請病假), : 組長卻告知,工作沒完成,她不會於交接單簽字, 寫EMAIL告知請病假啊 印出來帶回家 哪天要吵的時候 還有證據 : 並且指出法律規定離職預告後至離職日, : 不得請假,否則期間請假幾天, : 離職日後還得補上班。 : 小弟自行查詢勞基法相關條文, : 並無明確規定此期間不得請假之規定, : 小弟不才,想請問 : 是我沒閱讀仔細,或是真的無此相關規定? : (若公司規定此期間不得請假,而勞基法無,是否也因牴觸勞基法,公司不得拒絕我請病 : 假?) : 另想請教各位前輩, : 公司主管及組長得知我要離職後, : 要求必須完成份內工作或自行尋找其他同仁交接,否則不讓我辦離職程序,我若單方面將 交接是公司需要安排的事情 關你屁事 沒人交接 那是公司的事情 勞基法沒有規定一定要交接 時間到了就可以走人惹 : 相關資料 : 直接放在組長桌上並寄信告知已交接相關資料, : 但事後若公司指出無收到資料,並以未交接完成, : 造成公司損失而向我求償,我似乎也無法提出非常有力的證據證明。 找不到人交接 就要員工陪喔 叫他吃屎 : 因此想請問除了上述方法外, : 我是否還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式? : 手機排版若傷眼還望各位前輩見諒, : 謝謝各位前輩撥冗閱讀。 沒甚麼好方法啊 叫公司吃屎就好 -- 用本尊來豪洨是我的堅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62.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8987108.A.E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