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epad67 (145×154÷DB7)
看板Salary
標題Re: [問題]第一次打工,想請問一些問題
時間Thu Jul 12 12:27:52 2018
第一時薪制,有作才有錢,例假沒錢,
本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除應放假外,並應由雇主照給例假工資
(亦即雖無出勤義務,惟雇主仍應給付原約定之報酬)。
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依法亦有上開規定之適用;
也就是說,除按勞資雙方約定之時薪、時數給付工資外,
雇主仍應另行比例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日工資。
但是,有鑑於實務上,部分雇主並未另行給付部分工時者例假日工資,時生爭議,
勞工的好朋友,資動部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工資折入基本工資「時薪」中,
以後遇有例假只須給假,不必外加計給例假工資,以減少紛爭。
所以,按時計酬者如經勞資雙方以不低於140元之金額約定時薪,
除另有約定外,允認已給付勞基法第39條所定例假照給之工資,嗣後毋須另外計給。
你作25天
+25 * 8 *140
+25 * 2 *140*1.34
-140
-全勤
-勞健保
==============
+28000
+9380
-140
-全勤
-第6級(26000-27000)勞579健388保(共967)
(妳平時都是24天,大約是26K多)
==============
37380-967-36413-全勤=33K左右
所以如果你公司的全勤如果是3000左右那就沒錯,不然就是他少算妳加班
25 * 10 *140=35000
35000-967-140=33893
你看一下這個數字是不是和你領的一樣
※ 引述《znjm1i (想做愛的屁孩)》之銘言:
: 各位早安
: 如題,因為第一次工作,很多東西都不太清楚,因此想上來請教大大。
: 我是非正職的,可是在過去一個月中,加班(超過半小時)有十多天甚至以上。 每天工作
: 最少10小時,早上5小時,下午5小時,中間有兩個小時的休息時間,而一週工作6天。
: 因為好像法律一直在改,我在網路上查的也都是比較久之前在討論的,所以不太清楚,請
: 問這樣有違法嗎?如果有,請問有檢舉的期限嗎?
: 然後是我的工資,不太清楚我是不是有算錯還是怎麼樣,想請問一下我哪裡有問題。
: 六月我總共工作了25天,然後有請過一個小時的假,扣除曾請過一個小時的假,不是應該
: 是
: 25天X10小時X140元-140元嗎?
: 可是我只拿到33k左右,而且還沒算加班費,請問我有算錯嗎?如果沒有,有什麼可以檢
: 舉之類的管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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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我爸:剛接到爺爺電話,他問我聯考得如何?
可我大學畢業都好幾年了,你說爺爺是不是老年痴呆了?
我爸說:你爺爺都去世好幾年了,怎麼可能打電話給你?我看是你自己痴呆了吧?
這時我媽跑過來對我說:你一個人自言自語說什麼呢?
然後我就在孤兒院醒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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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ejoy: 簽名檔有夠哀傷。 07/12 17:06
→ znjm1i: 謝謝大大,不過應該不太可能有幫我保,因為沒跟我拿過任 07/12 22:08
→ znjm1i: 何資料,而我還蠻確定還有加班至少10小時以上的,所以還是 07/12 22:08
→ znjm1i: 有少的樣子 07/12 22:08
→ znjm1i: 而且我領的還是低於您估算的不少 07/12 22:09
推 znjm1i: 還是謝謝您的回覆,懂了不少東西 07/12 22:11
→ znjm1i: 剛剛看了一下明細,全勤只有1000而已 07/12 22:12
推 g3yu: Z大你上一篇推文姓名沒碼掉喔 趕快去修文 07/13 01:42
→ abi4444: 把變形工時考慮進去,用變形工時算法 07/13 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