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ttnowash: 不要鳥他 07/19 14:29
推 lolitass: 先嚇嚇你 07/19 14:36
→ SSSONIC: 鬼島低薪 花樣倒是很多 07/19 14:49
推 mimihello: ...這種公司我不會去 07/19 14:57
→ rosun: 會弄出這些白痴表格公司的法務都是飯桶,真上法院就知道了 07/19 15:25
推 flyerknight: 承諾書的承諾人放棄先訴抗辯權?草擬人嗑藥嗑多XD 07/19 15:55
推 j0958322080: 樓上,連帶保證人都是這樣喔 07/19 16:16
推 haseo00: 這種的不要簽,不合理 07/19 16:26
推 cityhunter04: 台灣的傳產真的井底之蛙,以為自己是皇帝!想怎麼規 07/19 16:37
→ cityhunter04: 範就怎麼規範.... 07/19 16:37
推 flyerknight: j大,我知道連帶保人的先訴抗辯權是可以放棄的,但 07/19 16:45
→ flyerknight: 是該權利不是被保證人(原PO)所擁有且得放棄(行使 07/19 16:45
→ flyerknight: )的權利。 07/19 16:45
→ flyerknight: 如果我們細看承諾書主文第一行:「立書人XXX,於… 07/19 16:45
→ flyerknight: …任職」可以很明顯的發現,該承諾書的立書人為原P 07/19 16:45
→ flyerknight: O而非保人,依前面的脈絡,原PO既然非可行使該權利 07/19 16:45
→ flyerknight: 之人,自然也沒有資格可以放棄。 07/19 16:45
→ flyerknight: 所以我才說草擬承諾書的人,嗑藥嗑了不少@@ 07/19 16:46
→ chuchun1107: 這種公司不會去+1 07/19 17:26
推 kohaigi: 不是去不去,而是簽了會不會怎樣? 07/19 18:06
→ kohaigi: 一堆人說不要去,但是還要跟現實低頭啊… 07/19 18:06
推 kohaigi: 不過第五條看起來是競業條款,我記得是無效,即便是拿著 07/19 18:11
→ kohaigi: 前司的東西去後司,也無法用這條提告(的樣子)…… 07/19 18:11
→ kohaigi: 因為必須同時符合前司正當營利,員工職位,競業合理範疇 07/19 18:18
→ kohaigi: ,還要補償員工。不過如果使前司受到損失大概會用別條法 07/19 18:18
→ kohaigi: 律提告 07/19 18:18
推 j0958322080: 我沒低頭阿,有兩個offer年薪才70萬就要簽 07/19 18:21
→ j0958322080: 直接放棄,反正不需要保證人的工作很多,不缺那幾個 07/19 18:22
→ s870196: 很討厭保證人的工作 所以不會去… 07/19 18:41
推 zero09107: 品保技術員要這麼多要求... 07/19 19:06
→ zero09107: 不是很好的福利或工資就不要去了 還沒做就這麼多花樣 07/19 19:07
推 fishuris: 要簽這種東西的公司常常都很摳或有被害妄想症,pay沒有 07/19 19:30
→ fishuris: 特別好的話建議多找找別的吧 07/19 19:30
→ biffer: 覺得還好 可能我覺得我不可能犯條款中的事。就也沒差 07/19 19:31
推 flyerknight: 另外,如果將承諾書中的「放棄先訴抗辯權」解釋成「 07/19 19:34
→ flyerknight: 放棄訴訟上的權利」這部分條文是無效的。換句話說, 07/19 19:34
→ flyerknight: 公司如真的依承諾書處分原PO,原PO仍可在訴訟上主張 07/19 19:34
→ flyerknight: 相關權利不受該條款拘束。 07/19 19:34
推 skyyo: 爛公司 不用去 07/19 19:41
推 azsx159357: 這契約公司自己看自己爽而已,光是公司要舉證受多少損 07/19 20:18
→ azsx159357: 失就有得吵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07/19 20:18
推 sky80420: 泰X X山? 07/19 20:18
→ henrybears: 如果不要鳥他,保證人這張條約可以不簽嗎? 07/19 21:15
→ henrybears: 雖然我不致於害到當我保證人的人,可一旦我簽了不就任 07/19 21:19
→ henrybears: 憑公司說你有損害到名譽或公司財產,都只能默默承受嗎? 07/19 21:21
→ henrybears: 想請教有經驗的各位,那我該放棄嗎?實在不想害到保證人 07/19 21:35
推 Eoamberf: 違法的東西就算簽了也不會變成合法,公司給你簽這個只是 07/19 21:51
→ Eoamberf: 要嚇嚇你,我曾經問過人資和法務幹嘛要這樣做?他們很歡 07/19 21:51
→ Eoamberf: 樂的回答:反正嚇倒一個是一個啊,讓員工閉嘴不會提告 07/19 21:51
→ Eoamberf: 申訴就好了~ 不簽的人不是他們要的奴才,他們也不稀罕 07/19 21:51
→ Eoamberf: ,有法律概念的人根本不會簽也不會去,簽了又去的人 十 07/19 21:51
→ Eoamberf: 之八九就是他們要的奴才囉? 這樣說起來這些文件還蠻有 07/19 21:51
→ Eoamberf: 鑑別度的啊,達到他們招聘要奴才的目的了~ 07/19 21:51
推 Eoamberf: 會寫這一些條款的公司寫的這麼摳就可以知道他的心態了, 07/19 21:55
→ Eoamberf: 而且部份條款還是違反法令的,除了貽笑大方之外,可以猜 07/19 21:55
→ Eoamberf: 測一下他們對待員工的態度…你要想的是:你想跟這樣的 07/19 21:55
→ Eoamberf: 公司對上嗎?如果一旦有差錯,你要在對員工這麼摳的地 07/19 21:55
→ Eoamberf: 方諜對諜嗎? 07/19 21:55
推 john0312: "先訴抗辯權"不是放棄訴訟上的權力,而是乙丙無論有沒有 07/19 22:04
→ john0312: 先找被保證人討錢,都可以直接找甲討錢。 07/19 22:05
→ john0312: i.e. 如果沒放棄先訴抗辯權,乙丙要告被保證人,勝訴 07/19 22:06
→ john0312: 後拿到執行名義去強制執行被保證人,結果還拿不到$$, 07/19 22:06
→ john0312: 才能告甲。但如果放棄後,乙丙可以直接將甲列被告。 07/19 22:07
→ john0312: 另外,法律上一般說"連帶保證人",其實就是說沒先訴抗辯 07/19 22:11
→ john0312: 權的保證人,一般的保證人是有先訴抗辯權的。 07/19 22:12
→ john0312: 另外,並不會因為簽了合約,公司就能任意的說有沒有 07/19 22:13
→ john0312: 損害公司財產或是名譽。有無損害基本上都是要法院來判。 07/19 22:14
→ john0312: 這東西簽了,最主要的問題是讓公司把一把刀架在保證人 07/19 22:15
→ john0312: 身上,未來他有可能因此涉訟。公司同時告兩個人,因為 07/19 22:16
→ john0312: 一般民眾不想上法院的心理,導致公司有比較大的籌碼。 07/19 22:16
→ wzmildf: 做個OP還要保人 什麼世界 07/19 23:11
推 Addidas: 就外包啊 這樣還這麼苛 去屁 07/19 23:21
→ henrybears: 可能是怕我出賣掉公司產品的SOP吧,畢竟是間有名飲料 07/19 23:23
→ henrybears: 大公司啊,啊我好像不該說這麼多了XD 07/19 23:24
→ lazarus1121: 如果是,大公司這種都是簽健康的 07/20 09:03
→ lazarus1121: 反過來想,公司內的人都簽過,如果公司會用這個搞員 07/20 09:04
→ lazarus1121: 工早就黑到底了 07/20 09:04
推 pttano: 彰化就慣老闆最多,能逃就逃吧 07/20 13:40
→ leavefly: 到底是哪個豬腦會一直寫要人家放棄什麼民法刑法XX權的 07/20 14:10
→ leavefly: 都跟你寫是民法了還放棄勒.. 07/20 14:10
推 john0312: 樓上,這個案例中那個先訴抗辯權是真的可以放棄的。 07/20 17:59
→ john0312: 民745規定了有先訴抗辯權,民746之一規定了可以放棄。 07/20 17:59
→ shineline: 吱吱最愛阿 一堆敗尺挺那個訂奴基法的詐騙集團 早該廢 07/20 20:51
推 kkkk001: 五樓都知道有法務了還沒評論就直接罵人飯桶...這樣真得好 07/23 20:44
→ kkkk001: 嗎? 07/23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