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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8ZVXxw 【勞動部新函釋】勞動檢查法之「工會」定義? 發表 2018-09-12 15:23 勞動部 107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勞職授字第1070204351號 主旨:有關「勞動檢查法」及「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條件檢查注意事項」所稱「工會」 之定義,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勞動檢查法之立法意旨及本部歷年對於勞動檢查法第22條與該法施行細則第19條所 稱「工會」之函釋、有關研商會議結論,上開規定所稱之「工會」,應指「企業工會」, 仍請貴單位於執行勞動檢查時依上開說明辦理,以符該法意旨及前後解釋之一致性。 二、倘各地方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勞動檢查業務,對於涉及專業技術或產(職) 業性質較為特殊,認有邀請專業人士協助時,可依勞動檢查法第23條專家陪同鑑定規定辦 理,其中陪鑑專家學者之資格即包括勞工團體等成員。 爰貴單位可自較為熟悉各該行業運作之產(職)業工會中邀請合適人員以專家身分參與勞 動檢查。 企業工會不是閹雞工會嗎 那不是更坑勞方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12.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36765119.A.D77.html ※ 編輯: ultmisia (101.10.112.68), 09/12/2018 23:13:41
saq: 工會除了國營單位外!其他都很沒用 09/13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