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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jobforum.tw/discussTopic.asp?cat=hrfriend&id=196617&agent=out_fan_ ET TChr_20181111D2&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fan&utm_content=hr&utm_campaign =2 018hr&page=2 員工離職前蒐證檢舉公司,而發生衝突怎麼辦?|菲大專欄 某印刷公司,員工十餘人,一位任職四年的平面設計女性員工提出離職並獲准。該員工每 日 下班時以手機拍下出勤紙卡,數日後老闆娘終於忍不住,大聲喝令制止該員工此舉動,二 人 發生激烈爭吵,老闆娘欲搶下該員工手機刪除檔案,指甲不慎刮傷該員工手指。該員工憤 而 於翌日至勞工局告發檢舉,並要求: 1. 補發四年之加班費共計九萬元。 2. 因雇主有暴力行為,主張提前終止僱傭關係,雇主並應給予資遣費相關權益。 3. 揚言對老闆娘提出傷害告訴。(已取得驗傷單) 雇主的主張 該公司老闆接獲勞資爭議調解會議通知函後,委請本人協助處理勞資爭議調解事宜,訪談 期 間該老闆及老闆娘對該員工的拍照行為極為不滿,並表示: 1. 該員工之工作表現不佳,其父有病需要治療,因念其孝心才讓其繼續工作。 2. 設計工作慣例本即是以案件為準的責任制工作,有案件時即須加班趕工,無案件工作 時 也照常發薪水。(實際未支付加班費) 3. 拍照行為顯為該員工檢舉告發之預謀企圖,想敲詐公司一筆錢。 4. 因該員工曠職多日,故可予以開除之,且未做好工作交接而先暫不發薪資。 勞資爭議調解會議結果 該老闆委請本人陪同出席勞資爭議調解會議,即建議該老闆必須先抑制怒氣,因公司未給 加 班費之違法事實明確,故應以賠償和解為最高原則,以免另生額外的訴訟。未料,勞資爭 議 調解會議前一日,該老闆告知堅持認為該員工行為不當,已另委請律師陪同,取消本人陪 同 之委託!此勞資爭議調解之結果為: 1. 調解不成立,該員工亦採取後續訴訟程序,並另告訴該老闆娘傷害。 2. 勞工局不久後至該公司進行勞檢,發現未給足加班費等多項違法事項。 總評 大家都看得出來此案例之違法事實至為明確,關鍵在於勞資爭議處理的過程!這是我一直 強 調的處理原則:拿錢放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調解委員在勞資爭議調解會議是最重要的關鍵人物,調解委員的觀感與認知至為重要,如 果 勞資調解成立,就能讓這案件結案,若調解不成立時,他們雖無法律賦予的強制力,但其 意 見應會呈報給勞工主管單位,如果資方有明顯的違法事實卻硬是不承認錯誤,甚至在調解 會 議中批評責怪勞方,這種狀況經常會引發勞工單位主動勞檢的後果。 此案例中,老闆夫妻的勞基法相關法律知識嚴重不足,很多中小企業主都有這種問題,對 於 他們表示的幾項主張,個人有以下看法: 1. 員工工作表現不佳的證明? 在勞資爭議處理的過程中,工作表現不佳是經常被資方提出來的一個理由,但口說無憑, 公 司必須拿出工作表現不佳的實際證明,例如工作績效考核記錄、獎懲記錄等。若拿不出證 明 ,這個理由通常會更激化勞方的不滿,因為沒有人會承認自己的工作表現差啊! 2. 責任制工作的認定? 勞基法第84之1條已明文規定了,很多公司會以行業慣例做為理由。坦白說,當員工需要 這 份工作時,通常不會明確爭取這種責任制的加班費,當有適當時機時就會提出來,例如離 職 ,故公司應考慮及早規劃改善違法的責任制陋規。 3. 員工曠職的認定? 雖然勞基法有曠職開除的規定,但在實際執行時,曠職原因的判斷是很重要的,員工一般 不 會無故曠職,公司人資應該及時關心員工為何曠職,必要時給予代請假或補請假的程序協 助 。我看過一些老闆或主管,故意無視員工曠職,等著曠職達到被開除 當然,更不可以曠職未做好工作交接而扣住薪資。 4. 出勤記錄是機密嗎? 這問題的答案是顯而易見:不是機密!既然不是機密,為何不准員工將自己的出勤卡拍照 存 檔呢?當然,一般員工是不會這樣做,一旦發現有員工這樣做,他也一定有所目的,人資 可 以先向這員工了解後再採取適當的作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48.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42078899.A.B98.html ※ 編輯: ultmisia (49.218.48.21), 11/13/2018 11:17:02
cityhunter04: 台灣的社會還是習慣息事寧人,慣老闆就是要告到他會 11/13 11:24
cityhunter04: 怕! 11/13 11:24
leavefly: 這種已經不是慣老闆了..已經到蠢了 11/13 12:10
zero09107: 現在是有點錢就能當老闆 不是有腦子 11/13 13:53
aimlikenoob: 一切守法的話也沒什麼好藏藏躲躲的 11/13 14:23
doubleyellow: 吉死老闆娘 11/13 15:50
GameHeven: 這不是慣老闆,而是蠢老闆 11/13 17:07
groupie: 不管怎麼樣,先動手的就難以有理了 11/13 18:17
mopackm53637: 調解委員會本來就搓湯圓的 11/14 22:02
lisa68: 慣老闆要吃一點羹 11/16 12:26
mm0107386: 惡劣慣老闆 10/11 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