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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很單純的問題,被講的好像很複雜... 你不要管國營部分,這個case就單純想成你和老闆兩個的關係就好 你是勞工,老闆是雇主,國營部分是顧客服務 顧客不要你 你就要回到公司底下,公司底下沒適合你的工作,就是資遣你這樣 我看文章,你所要求的東西就四個 資遣費,預告十天的工資、服務證明書、非自願離職證明 一個一個拆開來講 1.資遣費 勞基法第18條規定如果是第12條的勞工,就不能要求資遣費 你是勞基法第12條的勞工嘛? 我看你的文章,感覺不像是,應該是裡面的人不喜歡你被資遣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可以要求資遣費 老闆如果真的要省這筆資遣費,說有適合你的工作(在中部)要你過去 勞基法第10-1條第4點看一下 (我是覺得應該不會那麼麻煩啦,對你麻煩對老闆也麻煩) 2.預告十天的工資 不知道你有沒有特地去查一下勞基法,勞基法第16條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看你推文,老闆願意讓你做到12/7號,那你就做到12/7號 然後中間可以請2天有薪假去找工作 3.服務證明書 應該就是類似在職證明的東西吧 這個公司基本上都會開給你,以防下一間公司需要 所以這個可以要 4.非自願離職證明 你就業保險滿一年了嘛?注意,不是勞保,是就業保險 就和推文講的一樣,你之前有打工還是其他正職,然後離職的嘛? 就業保險採累積制,A公司工作10個月正常離職,B公司工作2個月被資遣 這樣你就有12個月的就業保險,可以領,主要看你最後一份工作是否有被資遣 大概是這樣,如果有錯在請其他人推文糾正,之前有待過人事和領過失業給付 只是太久沒碰人事部分,怕解釋有錯 ※ 引述《Rakitic (MF)》之銘言: : 大家好,我這份是扣掉勞健保不滿22K的派遣工作 : 目前的工作是派遣到某國營企業駐點 : 今天下午被告知做到這個月底就好 : 本來是一年一聘到12月底才結束(我從今年6月接手這個工作) : 所以我老闆其實是希望某國營可以到約到期再換掉 : 但某國營堅決換人 : 目前我只有明確要了非自願離職 : 原本預告離職好像有說要提早10天告知? : 所以被通知會延到12月7號再退保,但勞保的部份要從我這邊扣 : 但後來老闆查了之後說我年資不滿一年 : 又說這樣不用提前10天預告!?所以不用等到12月7號在退保!? : 還說這樣開非自願離職給我也沒有用,要轉給我自願離職 : 但我還是堅持要拿非自願離職,老闆也算答應了 : 請問我還有什麼需要注意或是該拿的資料? : 現在還在爬文跟GOOGLE了解中 : 但時間緊迫...所以還是先發了這篇文... : --- : 以下是心得 : 沒有靠山沒有人罩,奉勸各位不要輕易嘗試駐點在國營 派遣性質的工作 : 我就是那個沒有靠山沒有人罩被弄掉的人 : 有靠山 - 事情不做,直接叫國營內部的人丟給我也沒事 : 有人罩 - 從上到下從裏到外都是他的人,出包也不會有人罵他,你怎跟他鬥? : 沒靠山沒人罩 - 從上到下從裏到外,各種刁難通通來, : 稍為不爽反駁一下就叫你滾,你也拿他沒輒,就只能滾 : 到現在 : 我也算是了解為什麼我前輩為什麼寧願放棄這做了7年的派遣工作也不願意留下來 : 因為當時處於一個系統更換期 : 用新系統就得更換樓層,與國營內部的人共事 : 雖然我前輩當時講得很含蓄 : 不過我到正式更換工作單位時,就了解到是怎麼回事了 : 我也早就有預感我遲早都會被弄掉 : 因為早在八月底時,我就被某國營內部的某員工暗示可以不續聘我 : 所以這件事算是心裡早就有底了 : 但沒想到只留給我三天不只要收尾,還要帶新人(會不會還有不知道) : 時間有點緊迫... -- 白愁,我心目中的第一武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06.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43329111.A.257.html ※ 編輯: gv390 (175.182.106.227), 11/27/2018 22:35:06
catcher: 專業推,100分 11/27 22:36
勞基法很重要,不管是不是人資人事,只要是勞工的 基本上都要有一定認識,這是我工作一段時間後的感想
Rakitic: 是的, 其實我進去後不久就有發現某些人存心銃康我... 11/27 22:55
Rakitic: 第一次短短3分鐘就被告狀了, 抓到機會就各種告狀... 11/27 22:57
Rakitic: 那以目前來說讓我做到12/7號 預告10天的工資可以先撇開 11/27 23:10
Rakitic: 但剩下的三樣, 我依然是可以主張必須給我的沒錯吧!? 11/27 23:11
Rakitic: 老實說剛剛通電話時,老闆疑似不小心說溜嘴說他現在也沒缺 11/27 23:12
對。資遣和在職證明我覺得好處理 重點是非自願比較麻煩,好像是會怕在就服站留下資料,之後要申請啥怕被刁難 所以老闆通常不愛開,可是這也是你能要求的東西就是了 可是我是覺得如果你就業保險未滿一年的話,其實拿了也沒用就是了..反而搞更僵
Rakitic: 但如果我有意參加政府的職訓, 非自願離職是否就有用了? 11/27 23:24
職訓津貼?理論上是 上職訓的話,有非自願會比較好上 然後如果你要領職訓津貼,是要上全天班的才能有津貼 (剛剛查一下,滿多12~1月的課程) 只是,我印象職業訓練,不用看你有沒有就業保險滿一年這個資格 印象是這樣啦,不是很確定,因為剛剛查沒看到相關資料 你可能要打電話去職訓局確認一下
Rakitic: 好的, 感謝你... 希望我這幾天有問題的話還能請教你>"< 11/28 00:27
yabesoube: 請問就業保險的一年是過去一年嗎?還是幾年內 11/28 12:50
a2468000: 回樓上 前三年內合計滿一年 11/28 15:50
沒領過的話,就是有工作的時間滿一年,簡單看就是勞保=就保時間 有領過的話,就是三年內要在滿一年才可以再領 ※ 編輯: gv390 (1.173.110.61), 11/28/2018 16: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