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vited945: 原本簽到年底,先改簽到三月底,然後評估該不該續簽, 12/27 11:18
→ xvited945: 很合理啊,不然要全面續聘嗎? 12/27 11:18
推 lkslch: 對啊不要就不要簽啊 12/27 11:21
推 drea: 籌傭一下,臭了嗎? 12/27 11:23
噓 furio: 顏色對了,連縮短勞工聘期這種事都有人挺.... 12/27 11:24
→ furio: 這擺明了等過完年再來砍 12/27 11:27
→ oherman: 這就是要砍人酬庸自己的人馬,這樣也有人推真不愧奴工島 12/27 11:43
→ khaos: 自由時報不意外啦 12/27 11:46
推 xvited945: 市府約聘人員本來就是這樣,還有人以為這種工作跟公務 12/27 11:50
→ xvited945: 員一樣爽爽待到退休喔 12/27 11:50
推 YJM1106: 一年一簽的人在喊用人唯才XDDDDD 12/27 11:52
推 hwei9582905: 約聘就乖乖吞吧,誰叫你考不上呢 12/27 11:59
推 cityhunter04: 燕子燕子果然名不虛傳,上任前就要酬庸各派系,上 12/27 12:17
→ cityhunter04: 任後清算前朝,可憐的台中,繼續向下沈淪! 12/27 12:17
推 inyi: 原來是自由喔 內容真實性先打個七折再來看 12/27 12:40
推 wfleowang: 9.2含淚挺 12/27 12:47
推 x20165: 一年人才 3個月人才 12/27 12:51
推 good5755: 會反應是因為往年都直接簽一年吧 12/27 13:07
噓 Carnot: 爽阿 考不上還期待一年一聘喔 趕快回家吃自己準備考試 12/27 13:24
→ lkslch: 約聘不是本來就有這種風險.... 12/27 13:26
推 mangoldfish: 因為按往年慣例這些約聘人員都會繼續被聘,但他們似 12/27 14:07
→ mangoldfish: 乎忘了原本就沒有規定一定要續聘該雇員 12/27 14:07
噓 sing60905: 欠砍啊 賴功德不是說要機關全面歸零 12/27 14:09
推 s8960046: 慘QQ 12/27 14:42
推 blargelp: 剛上任 酬庸人馬填不滿,等三個月就能分贓完畢 12/27 15:10
推 mainsa: 這如果是綠的 應該可以秒XX KMT在網路這塊使力真的很猛 12/27 15:18
推 cityhunter04: 問題不是個人續不續聘,而是突然改變大家簽約的規則 12/27 15:22
→ cityhunter04: ,這目的性那麼明顯,還一堆人護航.. 12/27 15:22
→ kamelol: 任人魚肉,可憐 12/27 16:15
推 thsyou9527: 同意c君 12/27 16:35
推 sck921: 如果是綠的弄,一定又被罵資進黨了 12/27 16:42
推 chenjasen: 臨時人員就是拿來酬庸的啊 12/27 17:29
→ OrzOGC: 去和你老闆說啊 12/27 17:49
噓 YSJ543: 人才就不會當約聘了 外面大公司搶著要 滾 12/27 20:21
推 a10141013: 一上台就敗票 哈 12/27 20:27
推 caesarh: 這是全面延長三個月吧?不然全部今年底解約啊? 12/27 22:00
推 zxc12131266: 一堆中文看不懂 人家只是延長3個月後 在評估是否要 12/28 00:01
→ zxc12131266: 續簽 12/28 00:01
→ saram: 都是林佳龍時代來的.該走了吧? 12/28 01:44
→ saram: 一朝天子一朝臣懂嗎? 12/28 01:44
→ saram: 局處長都換人,這些硬塞來的能不換? 12/28 01:46
推 a23639978a: 之前當替代役就有注意到 市府裡面約聘僱人員幾乎每個 12/28 02:10
→ a23639978a: 都有黨證 會被清掉不意外... 12/28 02:10
推 jimhall: 不提拔自己人的話,為什麼要選舉? 12/28 04:48
→ Tco03: 盧內行噢~知道都是靠關係進來的 12/28 10:53
推 xvited945: 一年一聘不靠關係難道靠什麼顯赫的學經歷嗎?別騙人了 12/28 11:02
→ xvited945: ,就是一群在外面找不到工作的人 12/28 11:02
→ sing60905: 一群冗員還想討公道 12/28 11:02
噓 damnedfish: 自由不意外 12/28 13:23
推 j68Jiang: 無論藍綠都嘛酬庸,還瞎挺盧咧顆顆 12/28 13:44
→ angelgreen: 約聘本來就沒有規定一定要續聘阿 12/29 12:04
推 beaanchor: 這些臨時人員有些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而勞基法從來就 01/01 13:05
→ beaanchor: 沒有「約聘」的字眼,只有定期和不定期契約,而只要工 01/01 13:06
→ beaanchor: 工作有繼續性者,都應該是以不定期契約為原則,像秘書 01/01 13:07
→ beaanchor: 室的收發人員或一般技術單工等等,所以是類人員若是一 01/01 13:07
→ beaanchor: 一年一簽,其實本身就有違法的疑慮了,有些地方政府因 01/01 13:08
→ beaanchor: 為擔心違反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所以已經廢止一年一簽 01/01 13:09
→ beaanchor: 了,這跟若不繼續僱用要給資遣費是另外一件事,請網友 01/01 13:10
→ beaanchor: 先釐清臨時人員跟以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 01/01 13:11
→ beaanchor: 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所進用的聘用人員和約僱的人員的不 01/01 13:12
→ beaanchor: 同再來評論,因為只有後者是不適用勞基法,可以一年一 01/01 13:13
→ beaanchor: 簽,不續聘也不用給資遣費,當然合不合理又是另一件事 01/01 13:14
推 ying1003: 樓上專業 01/09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