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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社會新鮮人,因為健康因素剛從大陸辭職回台灣休養及找新工作,但大陸那份工作只 有5個月,再更前一份工作只有6個月(實習)。 不希望讓雇主覺得我是混不下去才換工作,也不希望因此連面試機會都沒有。請問各位前 輩們建議是否需要在自薦信(cover letter)或郵件裡提到此事?謝謝~ *備註:此病對日常生活並無大礙,只有吃東西時會影響,需要2-3週回診一次,可以正常 工作。 第一次用手機發文,如排版亂請見諒,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33.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50336365.A.A09.html
icelaw: 越描越黑 02/17 01:02
loadingN: 重點是你做什麼事啊 沒幹事就不用寫了 02/17 01:04
ppppman: 不用 02/17 01:04
zero09107: 不用 不如想一下要怎樣把劇本寫好看一點 02/17 01:12
edcs: 不如說沒工作經驗 02/17 02:00
fg008kimo: 不用 02/17 02:10
loeiia: 不要。 02/17 02:32
milk7054: 沒差,面試能解釋的過去就好 02/17 06:51
yahoog: 除非你的長處新公司非常需要,否則提了更糟 02/17 07:48
fancyfancy: 絕對不要 02/17 09:40
SamWhite: 不用特別提 02/17 10:08
tntbear: 履歷就盡量隱惡揚善吧,沒必要提的都不要提 02/17 10:49
furio: 要固定請假回診的就說,這是躲不了的 02/17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