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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注意!應徵前需公開薪資「價格帶」 違者最高罰30萬 《就業服務法》去年實施新規定,僱主招募員工時,若月薪未滿4萬元又未公開或告知薪 資範圍,就可處以罰鍰。但實施至今發展署發現,有些僱主選在「面試時」才向員工揭露 薪資,導致讓勞工白跑一趟,因此發展署近期將發布解釋令,明訂要在「應徵前」(即僱 主刊登徵才廣告時)就需讓員工知道薪資,否則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規定後天起生效 。 《就業服務法) 去年11月底實施新規定,僱主招募員工時,若經常性薪資(本薪,不含 加班費、獎金等)未滿4萬元又未公開或告知薪資範圍,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說,主因是《就服法》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要揭露薪 資,但實務發現有雇主到「面試時」才告知勞工薪資範圍。發展署邀專家學者討論後,認 為立法意旨應是要讓節省勞工的求職成本,應聚焦在「招募前」,因此近期將發布解釋令 ,明訂雇主招募員工時,應該讓求職者在「應徵前」就知道該職缺的最低經常性薪資。 官員解釋,也就是說,若未來有雇主到面試時才告知勞工薪資,且該薪資又低於4萬元, 就構成違法要件,可開罰。但法令實施至今,目前尚未有地方政府開罰的例子。 發展署官員說,解釋令也明訂,雇主可以以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等方式公開。另外解釋 令中也會附上指導原則,建議雇主薪資區間最好不要超過5000元。(唐鎮宇/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NQ2W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63.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52983389.A.6C1.html
stkoso: 真的罰了再跟我說 03/19 16:44
bolide77: 薪資範圍 23100~50000 03/19 16:55
tianpei: 看到有公司 23100~39999 這很故意... 03/19 17:03
cityhunter04: 慢慢改善這個法條吧,一步到位慣老闆會氣死 03/19 17:13
shinkiro: 酒駕沒人修,這個也慢吞吞Zzzz 03/19 17:25
icelaw: 104看過一堆薪資寫30000到60000,有寫跟沒寫一樣 03/19 17:26
BaGaJohn5566: 104看過30000~120000 根本唬爛 03/19 18:00
englwings: 想問40k以上 真的有辦法在面試前用電話問出區間嗎? 03/19 18:11
abcd0941: 30000~120000是@@? 03/19 18:58
matt40413: 簡單 23000-200000 03/19 19:01
zero09107: 本來就該讓慣老闆氣死 在台灣當老闆根本爽 03/19 19:02
zero09107: 說難做的 都騙人 真的難做早收了 03/19 19:02
janchris: 範圍就低的那個啊,誰會相信高的。 03/19 19:14
aaalison: 就算應徵四萬的職缺 也會以第一月即試用期 只給你二萬多 03/19 19:23
aaalison: 的價格 且表示不滿一個月會以最低薪資下去算平均天數等 03/19 19:23
aaalison: 於幾天的總和 03/19 19:23
xgirl2: 曾經面試數字銀行上開30K-50K的公司 我期望待遇開45K被人 03/19 19:37
xgirl2: 資說太高 啊不是在區間內 03/19 19:37
tntbear: 價格帶沒有意義,限制價格帶的級距才是對的。比方說3~5千 03/19 19:39
tntbear: 的級距。那種23000~100000的有跟沒有一樣 03/19 19:40
rayven: 這是下一步修法的目標 03/19 20:21
sausalito: 一步一步來吧 至少比沒規定好 03/19 20:27
acidrain: 價格帶=最低那個 在台灣應該要被當成常識 03/19 20:33
kutkin: 23100那種自己要秀下限你就別投 03/19 21:07
furio: 當老闆真的那麼爽,大家早就押身家抵押信貸借錢當老闆了 03/19 22:39
klyuch: 根本沒什麼公司在遵守 03/19 22:41
furio: 想當老闆的,創業板可以找到一堆人幫忙 03/19 22:41
nj1208: 本來也都以為要看最低的,不過之前面試過104上寫32K-50K 03/20 00:46
nj1208: 真正應徵上後試用期開43K的工作,不過一試二試都沒談薪水 03/20 00:48
nj1208: 是二試後主管打來告知並詢問是否能接受才知道的 03/20 00:50
LuMya: 如果沒有offer還被浪費時間 要怎麼舉證啊 03/20 02:53
whiteflora6: 無腦政腐 03/20 07:10
MacPerson: 我看過23000~150000 03/20 10:32
westhaown: 23500~990000 合法低薪 屑屑指教 03/20 10:44
sa12e3: 建議規定範圍不能差異太大,且又能達到能多就多的功能, 03/20 10:50
sa12e3: 這樣對於求職者比較有保障。 03/20 10:50
shooter555: 我覺得總比沒有好, 至少可以從下限看出端倪 03/20 11:55
qaz12453: 檢舉有獎金 保證一堆公司乖乖的 03/20 14:14
qaz12453: 18歲以上學生上班族都可以當兼差 去檢舉 03/20 14:15
qaz12453: 學生還可以順並練面試跟找公司等等能力 03/20 14:18
reteporeh: 檢舉有獎金,大概可以檢舉死南部一堆慣老闆 03/20 14:40
codehard: 有改善總比沒做好 03/22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