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rsep: 10%是執行業務所得人(如律師會計師)04/02 08:54
推 virsep: 一般員工只會代扣5%或按薪資代扣級距超過8萬多才扣04/02 08:55
朋友的職位只是平面設計
工作內容不過是海報、宣傳品設計
一個月一個用手機拍30秒的短片即可
※ 編輯: annc (223.136.130.158), 04/02/2019 08:58:35
推 virsep: 然後補充保費除非你朋友是兼職 不然公司應該自己負擔04/02 08:57
→ chister: 承攬非僱傭04/02 08:58
所以薪資明細的細項並不合理,對吧?
因為底薪、實領薪資皆沒有超過三萬
不應該扣除明細中的2、3這兩個(而且沒有勞保呢)
※ 編輯: annc (223.136.130.158), 04/02/2019 09:06:59
推 c22748872: 你朋友不是公司員工是公司承包商 公司往外給勞務費依04/02 09:05
→ c22748872: 稅法代扣10%明年報稅多退少補 要看你朋友跟公司簽的約04/02 09:06
推 virsep: 如2位c大所回覆 要看簽約是簽僱傭(員工)還是承攬(承包商)04/02 09:17
推 virsep: 員工的薪資明細才應該是扣勞健保的04/02 09:19
推 cimmerii: 如果是被扣10%,有可能你朋友並非員工,是承攬或兼職等04/02 10:27
→ cimmerii: 所以扣稅別就可能是"執行業務收入(10%)"04/02 10:30
→ cimmerii: 至於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那跟你有沒有在該機構加健保沒有04/02 10:31
→ cimmerii: 關係,因為該機構有支付報酬,而該報酬給付金額達$2310004/02 10:33
→ cimmerii: 就要代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1.91% 04/02 10:33
→ cimmerii: 喔,我回頭看了一下,你朋友應該不是被定義為兼職,因為 04/02 10:36
→ cimmerii: 兼職所得是扣5%。看來他們彼此間是承攬關係04/02 10:36
→ robler: 承攬不是單方面看合約怎麼寫 要看實際上受不受公司管制04/02 11:25
→ robler: 簡單來說 如果他要打卡上班 不上班要請假 有排定班表等04/02 11:27
→ robler: 就是雇傭關係了04/02 11:28
感謝各位的回覆
將這些回覆轉給朋友看了之後
朋友才說:面試的時候有說試用期沒有勞健保
https://i.imgur.com/lvASOxN.jpg
因為朋友現在工作狀況是每週一至週五
每天九個小時自己在家工作、不必進公司
可能會有人疑問說:這樣主管怎麼知道有沒有在做事
但是每天大約從早上八點開始就會有很多臨時指示
例如設計圖要更動、一個小時內要生出xx宣傳圖等事情
一直到晚上十點都有可能會收到指示(一週內至少2-3次)
因而我們不覺得這是被歸類在「合作廠商」、「承包」的關係
※ 編輯: annc (223.136.130.158), 04/02/2019 15:19:09
推 lordmi: 如果只聽你這方的講法會像是假承包,真僱佣 但因為合約 04/02 15:44
→ lordmi: 決定一切,建議還是蒐集資料去當地勞工局尋求官方解釋 04/02 15:45
朋友說他們並沒有簽訂任何合約
但是因為怕被手動再見(?)
所以決定要忍下去......
https://i.imgur.com/1hDGFWe.jpg
※ 編輯: annc (223.136.130.158), 04/02/2019 18:46:58
→ lingerptt: 違反法,企業,建議放棄 04/02 21:36
推 snoopy790428: 沒合約也可以用對話紀錄當證據來參考 04/02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