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anix21: 推這篇文04/15 11:59
→ sniff: 面試不準吧,多少人面試的時候不會膨風的,這間感覺算客氣04/15 12:12
→ sniff: 了04/15 12:12
噓 cooxander: 慧眼如你,那你應該一輩子都沒做過錯誤的選擇吧?04/15 12:44
沒人說錯誤選擇啊?
噓 cityhunter04: 公司不是慈善企業也不是補習班,不養沒用之人...主04/15 12:57
→ cityhunter04: 管也不是靈媒,不試看看誰知道你適不適合?04/15 12:57
天下沒有無用之人,只用不會用的人,不知道你是站在老闆還是員工的角度在思考
噓 dd84607dd: 這啥邏輯.. 有的公司職位就是要即戰力 沒時間培養你04/15 13:06
你自己都說「有的」公司了,你自己去搜尋外國公司是怎麼培訓員工的,台灣就是沒有養
成培訓制度,把問題都丟給勞工,不負責任
→ dd84607dd: 既然不合趕快分手 遵照法律到底哪裡有問題04/15 13:06
沒人說遵照法律不對
→ dd84607dd: 還是你覺得一個多月不夠看出來這個員工到底行不行04/15 13:08
→ dd84607dd: 無意針對原po 單就勞資雙方想法的方面討論04/15 13:08
一個月看不看的出來是公司的事,但我強調的是後續處理
推 chicchockk: 以勞基法的角度本篇講得沒錯啊 補血04/15 13:37
噓 sniff: 況且離職日還有十天付你錢直接給你回家找工作還可以無限上04/15 16:38
→ sniff: 綱?04/15 16:38
哪裡無限上綱了?
推 kutkin: 一個月是真的草率04/15 17:34
※ 編輯: GonVolcano (110.50.132.13), 04/15/2019 22:52:31
推 oldman874: 這是爛公司,而且本來就應該按照勞基法資遣 04/15 23:24
單就行為覺得勞方很沒保障很弱勢
→ min1119: 說真的你不會知道公司有沒有輔導過他 如果你可以100% 04/15 23:40
→ min1119: 面試到適合的人 你可以考慮往人資發展 會很多公司願意 04/15 23:40
→ min1119: 高薪聘請你 04/15 23:40
→ min1119: 不適任通常不會是單方面問題 公司依法資遣也只是應該04/15 23:41
→ min1119: 的 沒有好與壞 04/15 23:41
沒錯
※ 編輯: GonVolcano (110.50.132.13), 04/16/2019 0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