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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待的公司試用期快到了聽主管的說法適用期會通過,但因為想回學校繼續讀書所以只 打算做完適用期。 主管這幾天就開始考核了,我是否應該這幾天就提離職了? 我應該會照實說想回學校繼續讀書,這理由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如果離職他們要重找人應該就沒我的事了吧! 人生第一次提離職心裡真的有點抖!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96.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56697598.A.893.html
cooxander: 主管早就見怪不怪了 05/01 16:27
cooxander: 如果跟主管關係不錯可以早一點說要回去學校唸書的事情 05/01 16:28
cooxander: ,重點是學校唸書不可以被離職拖到 05/01 16:28
j0958322080: 不用阿就給他拖到三個月再說還有錢拿 05/01 16:34
jacqueswu: 要離職就快通知~不要浪費彼此時間~ 05/01 16:39
sniff: 早點說吧帶你的人不會恨更深XD 05/01 17:09
panex0845: 直說要回學校精進就好 考核打不通過 還有資遣費可以拿 05/01 18:08
Iristopher: 如果部門相處沒問題的話,盡量早點通知比較好,不然臨 05/01 18:11
Iristopher: 時接替業務的同事會累死,不要留下壞印象讓人探聽 05/01 18:11
panex0845: 離職單上理由就別寫回學校了 生涯規劃就好 05/01 18:11
Iristopher: 臨時走人是職場大忌啊,好印象瞬間變壞印象 05/01 18:12
Iristopher: 理由就說生涯規劃,留個3-5天交接業務,這樣比較ok 05/01 18:13
fanix21: 試用期是有什麼好交接 05/01 19:02
loved481: 怎麼一直都會有人認為試用期沒事要交接,是認為三個月 05/01 19:54
loved481: 都在打雜還是都在上課? 05/01 19:54
j0958322080: 依照勞基法規定走人,三個月內直接閃沒問題啊 05/01 20:38
sniff: 回樓上沒辦法本版勞工權益至上XD 05/01 23:57
sniff: 更正是樓樓上lol 05/01 23:57
OX5566: 業界很小 05/02 10:57
alice0111: 勞基法好像規定三個月內當日離職即可,至於人情上你可 05/02 23:07
alice0111: 以提早幾天說 05/02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