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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小問題 這個現在不是不合法了嗎? 我聽到的這種做法,派遣勞工是有權要求成為正式雇員的 所以現在很多人力管理公司都不做了 正確的流程應該要變成: 1. 人力派遣公司負責全部的面試和僱用流程 2. 該員工不應該和委託公司有直接的從屬關係 3. 管理上應該由人力派遣公司直接監督和指揮 所以我聽到幾家大的Manpxxer、Adexxo都不做這種承攬了 當然有些公司還是會做 可是政府機關這樣搞好像是違法了? ※ 引述《LoveWin7 (WIN 7再戰10年)》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TAUgYlh ] : 作者: LoveWin7 (WIN 7再戰10年)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問卦] 外商在台灣這樣的做法是常見的嗎? : 時間: Sat Jul 13 22:28:48 2019 : A公司:政府機關 : B公司:委外合作的外商 : C公司:雖然是人力公司,但是跟B公司其實是同一個母公司 : A公司因為一個專案想找人進來A公司幫忙,所以A公司就開始徵才,然後面試 : 並且A公司的人告知錄取的人,B公司會跟你做一個形式上的面試 : 結果錄取的人並不是接到B公司打電話來,而是C公司打電話來,並說明 : 錄取的人所拿到的薪資,保勞健保,都是C公司負責 : 請問B公司(外商)這樣的做法是違反勞基法第17-1條嗎?? : 既然是B公司派駐人員去A公司上班,偶爾還要回B公司幫忙,那為什麼B公司還要把 : 勞健保、薪資交給C公司(人力公司)負責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37.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63065139.A.ABC.html
houjay: 政府要帶頭啊 07/14 10:54
robler: 派遣公司就是吸勞工的血阿 被禁止是勞工之福 07/14 11:11
LoveWin7: 真的能落實勞基法17-1的話,一大堆外商就會被檢舉 07/14 12:51
apley: 其實即便是派遣公司,也是他們的正式員工,只是不知為何大 07/14 13:44
apley: 家都乖乖簽自願離職..... 07/14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