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kimerr (ikim)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休息日 加班費+補休
時間Mon Aug 5 16:02:41 2019
公司經常性會在休息日加班
為了安撫員工
除了給加班費之外也有照加班時數給補休
看了一下勞基法
針對休息日加班,並沒有明確規定一定要算加班費+補休
所以補休算是公司另外給的福利
那麼問題來了!
再根據勞基法:
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
標準發給工資。
這樣一來
在離職後,若有剩餘補休
是不是要依照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作計算標準發給工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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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bc0922001: 要吧 08/05 16:27
推 MeeToo: 優於勞基法的部分應該不用 08/05 17:13
→ ikimerr: 樓上兩位大大讓我好困惑啊ˊ_>ˋ 08/05 19:41
推 nifocy: 有加班費就可以不用補休,多給的福利可以不給 08/05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