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22 (裝配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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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
時間Mon Oct 14 21:29:44 2019
https://udn.com/news/story/120775/4103808
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
國慶連假一連發生2起食物外送員死亡車禍,引發各界矚目。勞動部北區職安中心今天會
同桃園市勞檢處、台北市勞檢處,針對Foodpanda、Uber Eats進行專案勞檢,最終認定2
家食物平台業者為「假承攬、真雇傭」,應為外送員加保勞保、且在期限內給予職災補償
。
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也說,初步檢查發現,2家業者均未提供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
出勤記錄。但因2家業者營業規模龐大,Foodpanda有3萬名註冊外送員、Uber Eats有2萬
名註冊外送員,若2家業者後續拒絕、或遲不提供這3項資料,勞動部會依「勞基法」第7
條、第23條第2項及第30條第5項,分別給予「最高罰鍰」30萬、100萬及45萬,合計175萬
。這也是國內食物外送平台業者開罰首例。
國內接連發生食物外送員機車事故,外送員成為高風險職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
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不少立委關注食物外送員勞權議題,勞動部長許銘春上午也對
外承諾,即刻徹查Foodpanda、Uber Eats,且今天下午公布調查結果;且其餘外送業者會
在2周內清查完畢。
勞動部也在傍晚召開記者會,公布專案勞檢結果,認定Foodpanda、Uber Eats等2家平台
業者與旗下外送員的勞資關係為「雇傭關係」,打臉業者聲稱與外送員間為「承攬關係」
、不需投保勞保的說法。
鄒子廉表示,勞動部北區職安中心今天會同桃園市勞檢處、台北市勞檢處赴Foodpanda、
Uber Eats總公司實施勞檢。結果發現,2家業者要求外送員在服務期間穿著制服、使用制
式品牌圖樣保溫箱、也要在車身貼上公司logo貼紙;且隔天若無法上工,須24小時前回報
公司等規定,認定外送員與業者間具「組織從屬性」,符合「雇傭關係」要件。業者須符
合勞基法相關規定,為外送員加保勞保、且在期限內給予職災補償。
此外,因2位罹災者「應保、卻未保」勞工保險,勞動部指出,將依據「勞工保險條例」
予以裁罰Foodpanda、Uber E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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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darkMood: 垃圾勞動部,屁話連篇,死了人開始亂屁,腦殘部 10/15 01:00
→ aloness: 此例一開,職業工會肯定要跳腳了 XD 10/15 08:04
推 notepad67: 此例一開,看看台灣還有多少公司不是僱傭~ 10/15 08:44
→ dds7788369: 看樣子接下來就是檢討接件次數跟外送里程數跟時間了.. 10/15 08:59
→ dds7788369: .沒機會發大財囉 10/15 08:59
→ et53518: 台灣用「假承攬、真僱傭」的「自然人承攬」在閃法律縫的 10/15 11:40
→ et53518: 最大雇主不正是政府嗎?勞動部是不是該調查一下公部門用 10/15 11:40
→ et53518: 了多少自然人承攬了?以身作則點吧 10/15 11:40
→ et53518: 外送員還有權選擇要不要接個別作業事項,政府部門的自然 10/15 11:43
→ et53518: 人承攬可是「其它交辦事項」包山包海 10/15 11:43
噓 LuMya: 勞動部 廢物 10/15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