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marai: 所以? 11/20 15:52
推 zxcvbbb: 潑酸說不定這邊有白痴會支持 11/20 15:56
推 happinessi: 沒人支持法律犯罪行為,智障毫無論述能力 11/20 15:59
→ willike: 小心公開版面有訟棍出沒 11/20 16:00
推 windforce: 年底到了不意外 11/20 16:05
→ KurakiMaki: 所以要自己讀點法律阿,不然被人吃死死的 11/20 16:24
→ KurakiMaki: 法務又怎樣? 法務搞不好連律師牌都沒勒... 11/20 16:24
→ KurakiMaki: 不多讀點書,人家講一講就把你唬得一愣一愣的 11/20 16:25
推 cityhunter04: 打贏了,就可以爽領兩年的薪水! 11/20 16:43
→ willike: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拍拍) 11/20 16:45
推 cheng1989: 不太懂..為何要打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不承認是公司員工? 11/20 16:54
→ cheng1989: 若非員工,又何來'決策行為造成公司損失,所以把你免職' 11/20 16:55
→ cheng1989: 之說?給的資訊太少了,至少說明薪資怎麼匯的?基本上只要 11/20 16:57
→ cheng1989: 有匯款證明,有薪資條,就能證明是僱傭關係. 11/20 16:58
打僱傭關系存在之訴是因為被免職,沒有資遣費、沒有失業補助,什麼都沒有…打贏了
至少公司得付資遣費
→ Bigcookie2: 然後? 某 11/20 17:02
→ Bigcookie2: 干新聞啥事???? 11/20 17:02
怎麼會無關?原新聞也是主角也是被免職,免職原因都是公司說了算,勞工完全沒法舉證
所以有資遣員工行為的還算是有良心公司,直接免職勞工的通常勞工都沒舉證反擊能力
※ 編輯: oherman (211.72.118.61 臺灣), 11/20/2019 17:09:35
推 DaveLu: 雇佣官司是資方要負責舉證勞方不適用,又不是勞方負責舉證 11/20 17:14
推 charge6530: 是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吧,因為覺得自己不該被免職 11/20 18:22
推 scott0327: 律師能把殺人犯無罪釋放,也能把無辜者無期徒刑 11/20 22:39
推 sammy5062: 回樓上那是檢察官.... 11/20 23:33
推 scott0327: 律師知曉模糊地帶 11/21 00:05
→ tue678: 但不代表新聞的主角沒有錯 光是動手掐脖子就是輸了 11/21 01:50
→ tue678: 何況是只是被質疑工作沒有完成 11/21 01:50
推 tue678: 你去看下面那篇文 就知道你替他護航真是夠了 11/21 01:53
推 lenta: 養法務不代表解雇事由合法阿 還是要看公司舉證 11/21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