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64141: 不要簽你還是可以離職 11/29 21:33
→ t64141: 怎麼那麼多垃圾公司 11/29 21:33
→ t64141: 簽了跟法律抵觸也是無效,可是垃圾公司會拿來亂嚇人 11/29 21:37
→ x52013: 那就趁離職前把能申訴、能檢舉和能告的都先幹一番再說 11/29 21:43
→ thsyou9527: 是我不簽 我會自己準備通用離職書 作為通知義務 11/29 21:53
推 thsyou9527: 文件填好後 將那幾條畫線刪除定簽名 附註不同意 11/29 21:54
噓 lolitass: 先拍照 問問勞檢怎麼申請 11/29 22:29
推 pttfancy502: 別簽,是自願離職還是被資遣? 11/29 22:50
→ pttfancy502: 想辦法蒐集證據去檢舉吧~跟自己離職有關的記錄都留底 11/29 22:51
→ yadogdog: 回覆:自願離職 11/29 22:54
推 pttfancy502: 法律上賦予的權利不要任意拋棄~就算口頭或書面都不行 11/29 22:58
→ pttfancy502: 可以打1955勞動部申訴免費專線 11/29 23:00
推 ttalk5566: 不簽還是可以離職,時間到了閃人,若因為沒簽被扣薪或 11/29 23:02
→ ttalk5566: 遲發薪資,直接檢舉。 11/29 23:02
→ ttalk5566: 無論自願還是非自願,都不用簽也不該簽。 11/29 23:02
→ sa87a16: 唬爛用的,這是你的權利,沒有任何你讓你拋棄 11/29 23:16
→ sa87a16: 這種公司大多都是垃圾公司,才會寫出這種條款 11/29 23:17
推 gamer: 沒有效力。 11/29 23:47
推 gamer: 民法第72條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11/29 23:49
推 etsen: 依民法第247條之1第3款規定,基本上是先約定免除法律責任 11/30 00:42
→ etsen: 之約定是無效的 11/30 00:42
推 etsen: 我好像回答錯問題orz但原則上簽了沒效力,不簽你一樣可以 11/30 01:02
→ etsen: 離職 11/30 01:02
→ catherine213: 不要簽啊 11/30 02:16
推 dd525252tw: 簽下去不用怕 這個約款是無效的 11/30 05:06
推 dapichen: 是我我就照簽,然後邊簽邊嗆他,連牴觸無效都不知道真是 11/30 07:05
→ dapichen: 無腦 11/30 07:05
→ jasonmoon: 法律權益不可拋棄 11/30 08:09
→ cocola: 簽下去 那是資方自慰條款 11/30 17:15
推 lovebridget: 跟任命我為銀河帝國皇帝差不多 11/30 21:55
噓 t19960804: 台商真他媽一堆狗雜種 12/01 09:47
推 Joy19961004: 簽了也是無效 12/01 23:03
→ Joy19961004: 不用怕 12/01 23:03
→ Joy19961004: 哪間辣雞公司== 12/01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