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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提離職預告最後工作日為1/31 今日與老闆面談被要求 因現在是公司淡季 手上並沒有什麼工作 而要求1/22也就是年前離職 經過查詢,雇主是不得提前解約 除非協商雙方同意 大家是否會同意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50.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78915253.A.75B.html
susaku: 就叫他補到1/31的薪水啊 01/13 20:05
x52013: 那就改走資遣 01/13 20:06
owentsao121: 雇主提前就走資遣 01/13 20:09
aowsai2: 當然不同意啊 01/13 20:54
lucid1994: 不同意啊 01/13 21:58
penguinmars: 離職日期是勞工訂的,資方不得擅自更改 01/13 22:24
snsdakb48: ok啊 只是薪水要算到1/31 01/13 22:38
就是連幾天都要計較,沒想到資方說的出口
howwhy: 你工作多久了?滿一年了嗎? 01/13 23:06
有滿一年 ※ 編輯: SYAA (223.137.250.108 臺灣), 01/14/2020 02:50:23 ※ 編輯: SYAA (223.137.250.108 臺灣), 01/14/2020 02:53:23
cooxander: 這樣變資遣喔 01/14 12:23
看要裝大方,還是硬起來
cooxander: 啊同意是你的事問我們幹嘛 01/14 12:23
OOXXSUN: 他都好意思開口 你有啥好不好意思不同意的 01/14 22:50
好吧,不演 ※ 編輯: SYAA (114.136.99.198 臺灣), 01/15/2020 13:27:53 ※ 編輯: SYAA (114.136.99.198 臺灣), 01/15/2020 13: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