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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小弟這份工作很確定自己不喜歡 而勞基法三個月內想走就可以走 可是當時簽合約時說要一個月前告知 這樣還有辦法馬上脫身嗎? 還是以合約優先得等一個月?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42.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83856088.A.A0F.html
jacqueswu: 勞基法優先~03/11 00:03
lolitass: 簽了賣身契一樣不能賣你 違法無效03/11 00:06
imkon77: 看你簽到合約是什麼合約03/11 00:34
ghghfftjack: 你想花時間跟公司玩嗎?03/11 02:04
dog377436: 任何合約不得牴觸法律否則無效 高中公民課本拿來翻就有03/11 05:39
dog377436: 了03/11 05:39
lingerptt: 人的人格很重要,君子一言03/11 07:41
hank301: 勞基法優先03/11 07:54
changifeng: 可是合約直說本職業屬專業性質不適用勞基法規範03/11 12:15
changifeng: 還有違約要賠2個月份底薪的條款03/11 12:16
changifeng: 職業運動業之教練、球員、裁判人員。03/11 12:22
changifeng: 以上職業不適用勞基法規範03/11 12:22
lenta: 看你有沒有類似簽約金之類的東西03/11 12:39
changifeng: 沒有簽約金也沒有補助專業訓練03/11 12:42
我不是以上職業欸 沒有簽約金 但可能會要我交接 但我才來半個月 ※ 編輯: foam0406 (101.12.42.85 臺灣), 03/11/2020 12:55:08
tntbear: 今天講,馬上收東西馬上走,絕對不會有問題。留下來都是 03/11 14:02
tntbear: 公司多凹你的 03/11 14:02
chris1281: 敢違背勞基法的公司,真要玩它也站不住腳 03/11 14:36
jwee: 最基本的法律位階,當然是照勞基法啊 03/11 19:55
aaswine: 公司太瞎了吧,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歡迎您 03/11 23:19
okkko: 才半個月 當天說離職 隔天就不用去了 03/12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