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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哥哥教你。 1.資遣費,非自願離職先拿到手。 2.過14天還沒找到工作先去申請失業給付(如果條件符合) 3.請在資遣後第一個工作天申請勞資調解。 4.調解失敗後請上法院請求資遣不成立。 5.上述動作請持續找工作。打雙線。 6.靜待法院判決結果,你輸了,資遣費照拿,失業給付照領,贏了拿回資遣到恢復工作 期間的薪資,然後第一天上班立刻辦理離職,瀟灑走人,如果當下你有工作就請事假去 處理,怎麼玩都是你贏,過程中所有的舉證責任都在資方,證明你不適任或是符合最後 手段原則都是資方的責任,你只要按時出庭描述工作過程即可,完全不用準備什麼資料 ,如果資方拿出假資料會吃偽造文書的官司,你也不用害怕,唯一不方便就是要跑法院 而已,不過頻率也不會很高,所以cp值是夠的,麻煩的只有公司的法務和人資,跟到時 候公司輸了要賠你薪水時被狗幹的用人主管而已,免驚。 ※ 引述《romaziya (挑戰五子棋)》之銘言 : ※ 引述《wally88 (說好的幸福呢)》之銘言: : : 請問大家 : : 如果平常工作時 主管都沒告訴你 說工作上哪裡有問題 : : 第一次被約談 才告訴你問題 說你不適任 要資遣你 : : 不給你調整改進機會 當天馬上要你離職 : : 這樣的公司會不會太不近人情? : : 我開始懷疑自我價值了 很沮喪 : : 如果遇到這樣的事 心情該如何調適? : 你在那間公司的遭遇,不是第一人,也不會是最後一人! : 所以不用去懷疑自己,甚至否定自己啦! : 你只是剛好被挑中了而已。 : 有錢拿,又能領救助金,就給自己放個幾個月的超長假,思考下一步該怎麼走! : 要資譴你,最簡單的理由就是說你不適任,公司就單純只是找個理由而已,可能並不 是你 : 真的不適任。 : 想回去,方法不是沒有! : 如果你要向勞工局申訴調解,頂多公司方面在做法上的瑕疵,就是未對勞工盡輔導改 善的 : 責任。 : 然後咧? : 給你復職!然後補給你離職日次日起,至復職日前一日止的基本工資,但是你要歸還 公司 : 給你的資譴費。 : 等你恢復上工,公司可能會開始無所不用其極的找梗,挑毛病,在最短的時間逼退你 : 願離職,公司一毛錢都不用付。 : 這樣你想回去嗎? : 這種事我看太多了,不信我的話,你也可以找勞工局的調解委員聊聊,他們處理過很 多, : 你可以聽聽看是不是像我所說的。 : 所以不用再難過,遇上了就遇上,不見得是壞事! : 一定告訴自己,不能沮喪,要過得更好才行! ---- Sent from BePTT on my ASUS_X00TD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03.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86410792.A.6F9.html
Swampert: 現在有勞動法庭 調解不用跑法院 雖然是換地方 04/09 13:56
x69toki: 正解 04/09 14:11
iloveapple: 太棒 04/09 14:18
tina3: 很棒 04/09 15:02
naker: 專業 04/09 15:15
humanskull: 是被資遣幾次啦 這麼專業哦XD 04/09 15:33
yenyolu: 專業喔 04/09 16:09
zxm40059: 專業推XD 04/09 17:35
edet: 想請問6,如果打贏了回去上班,那當初領的資遣費不用退回去 04/09 17:45
edet: 嗎? 04/09 17:45
andyboy315: 推 04/09 18:02
LoveMoon: 04/09 19:40
banana321: 打贏資遣費扣會,但是訴訟期間薪水要給你 04/09 20:52
banana321: 不過這樣勞健保,勞退可以追朔嗎? 04/09 20:52
michaelgodtw: 勞保可以自保兩年,所以 04/09 22:17
maye: 要怎麼證明資方拿的是假資料? 04/09 23:27
allen1224a: 超專業 04/09 23:58
kklibra: 推 04/10 07:34
banana321: 其實說你不適任要有PIP,沒有PIP就是唬爛 04/10 09:32
stare7500: 假資料不用怕,要證明資料是真的也是資方的責任,不要 04/10 10:41
stare7500: 把法官當智障 04/10 10:41
stare7500: 基本上資方拿出的資料只要沒有當事人的簽名都不會被法 04/10 10:41
stare7500: 官採信 04/10 10:41
ssdog: 專業被資遣 XD 04/10 12:15
blr12345: 6的”第一天上班立刻辦理離職” 這樣有資遣費拿嗎==? 04/11 01:23
lulong: 專業的... 勞資蟑螂嗎? 哈哈 04/12 11:38
Kiyone: 是上法院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 04/12 18:01
kevinmeng2: 這篇怎沒被M? 04/13 10:06
yannicklatte: 推 04/13 12:03
lijiahwa: 推 04/15 02:27
merihim: 他的意思是 打完官司後 恢復職位的第一天去辦離職 04/15 13:49
ladoris: 專業XD 補充一下1拿到前,人資不管拿什麼給 04/15 20:11
ladoris: 你都不要傻傻的簽 04/15 20:11
OverRaven: 活在理想中 真好 10/03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