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ala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eer1127 (Shan)》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同事騷擾 : 時間: Fri May 1 06:33:34 2020 : : 手機發文~ : : : 事情是這樣的 : : : 一開始這個同事會把我的line當心情抒發版,發生什麼事情就傳訊息,就算我都完全不回 : 應只是已讀,他還能繼續傳 甚至自問自答那種。幾次之後我想說乾脆不要已讀,但他還 : 是會繼續傳。 : : 之後我突然休假,他就瘋狂傳訊息說他不能沒有我,忘記帶藥去公司什麼的,一連串的文 : 字配上想要跳樓的圖。 : (看到這些訊息後我就馬上封鎖他了) : : 我的作法是 在公司都忽視他,把他當陌生人,除非真的公事必須交談。 : : 他會一直關注我,我待在公司哪裡還是在幹嘛他都會盯著 過度追求也是性騷擾樣態之一 貼個類似案例供您參考: (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及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 如行為人以文字、言行或以他法而造成使人畏佈、感受敵意 或冒犯之情境,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別有關之行為 ,均屬之。本件原告仍於103年7月19日(星期六)以LINE傳 送:「也許是思念超載的關係吧!身體又發出了警訊,告訴 我已經踰越了界線。我從手機看著妳的照片,妳純真的擺著 勝利的手勢,而我心裏開始隱隱作痛。這6個多月以來,我 一直承受著這撕裂的痛楚。每次只要看見妳,我的情緒就會 發出異常強烈的訊號。以前,所謂的瘋狂不可能發生在我的 身上,但是,認識妳以後卻變得不由自主的耽溺於妳所帶來 給我的美好情緒中,生存的意義好像是能接近妳,多爭取一 些能跟妳說話的時間。然而,在妳面前的那個人並不是真正 的我,我一直假裝很堅強,假裝若無其事。每一天,理性和 感性之間的矛盾與衝突不斷的上演著,我的思緒完全僵硬, 只是一團混亂。其實,答案已經很明顯了,而我也早已計算 出來。」;被害人於同年7月22日封鎖原告LINE後,並於7月 24日再次以MAIL表達立場與感受,要原告不要再打擾,原告 竟於7月27日(星期日)改以E-MAIL發送:「妳還是完全無 法聽進去我說的話。再多刺激性的話,也只有兩敗俱傷。」 、「如果可以再給我一次抉擇的機會,也許事情的發展就會 變得有所不同了吧?但是,我不想騙妳,我想我還是會很堅 決很勇敢的說出心裏壓抑已久的思緒。妳永遠也無法了解在 寫信的每個夜晚,我徹夜輾轉難眠,努力睜著酸痛的雙眼, 一字一字笨拙的打著注音符號,才能爬滿一段文章。妳也無 法了解我需要多大的勇氣,才能克服心中的茅塞與掙扎。看 著LINE你發的那些訊息,我已瀕臨昏厥了,請不要打擾我了 !!對我是多麼諷刺的字眼,宜臻!為甚麼妳要這樣對待我 ,為甚麼,為甚麼。」是審酌整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 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 實,足認原告上開下班後之行為已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 第2款之規定。 (三)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之規定,本件原告自103年7月13 日起陸續以通訊軟體LINE、電子郵件及紙條傳送愛慕、思念 等訊息,期間被害人曾向原告表達主觀上不悅、不舒服、不 喜歡感受,原告於訊息中也曾提及自己的行為可能引發世俗 標準之責難非議,由此可證,原告已明知自己行為足以造成 他人的非難及被害人主觀上不喜歡、不舒服之感受,卻刻意 忽略被害人表達之感受,持續發送電子郵件或訊息,又於10 3年9月18日於被害人下班返家時騎乘機車跟隨被害人,致使 被害人心生不舒服、恐懼,故原告行為顯該當過度追求之性 騷擾行為。 : : : : 跟公司反應後得到的答案 : :妳也不知道他情緒來會發生什麼事,盡量安撫他就好!至於他要跳樓,我們這裡也才二 : 樓,就算真的摔下去頂多骨折。 你們公司是有義務要調查的 貼個法院判決: 性別工作平等法為使受僱者免於遭受職場性騷擾,並 提供受僱者無受職場性騷擾疑慮之工作環境,而予主管機關 以公權力介入、監督,並藉課予雇主於知悉受僱者有遭受性 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之義務,達 到消弭、防杜職場性騷擾之目的。又所謂立即有效之糾正及 補救措施,當指雇主於知悉性騷擾行為發生時,應有「立即 」且「有效」之作為,該作為足以「糾正及補救」性騷擾之 情形。是所謂糾正及補救,自應包括雇主知悉性騷擾行為發 生時,主動調查以釐清確認事件始末之責任,如未能立即、 完善調查,則是否為性騷擾事件?事件之樣態如何?即無法 確認,善後處置措施難期有效,且主管機關亦無法為事後監 督。且雇主如能逕自認定非性騷擾事件而不予調查,則所有 之性騷擾申訴事件,雇主皆能託詞不予調查,主管機關更無 從事後監督,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立法目的顯無法達成。尤其 ,雇主負責人一方涉及性騷擾,與申訴人雙方各執一詞,更 應立即展開調查,甚至委託第三方進行調查,如此始能釐清 事件,以臻明確。況且,性騷擾案經調查後是否成立,乃係 雇主對於申訴人或相對人應為適當懲戒或處理之問題,對於 雇主於知悉申訴人申訴性騷擾之情形時,依法應採取立即有 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尚不生影響 : : : 最近他又拿我的照片跟他的合在一起去做成客製化的情侶飾品,然後拍照放在自己的大頭 : 貼 : : : 因為這些事情,導致我睡覺常常做惡夢,在公司休息也會突然嚇醒覺得有人在看我,但其 : 實沒有人orz.... : 最近也有去做心理諮商 : 諮商可以用來證明你的主觀感受以及遭遇騷擾事件的產生的影響, 如果你這段期間有把這些事情轉述給其他友人, 對話紀錄也可以佐證你確實因為騷擾感到痛苦。 : : : 到底要怎樣才能擺脫他? 請公司進行是否有性騷擾行為調查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於申訴或移送到達之日起七日內開 始調查,並應於二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應通知當 事人。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67.133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88286016.A.C9B.html : 推 thsyou9527: 人正真好 希望我可以被帥哥騷擾 05/01 06:37 : → thsyou9527: 不過認真說 各種行為來看 似乎只有離職才能遠離他 05/01 06:38 : → Despairile: 我不確定這個狀況能不能報案 用騷擾(嗎?)的方式報案 05/01 07:08 可以報案,但通常還是會函請原公司調查, 除了說是因為原公司比較瞭解、掌握加害人狀況。 再來就是如果要懲處、調整職務,也是必須透過原公司去進行, 才能夠獲得比較大的效果。 這部分法條也有規定。 : 推 tonyparker18: 離職+1 05/01 07:11 : 推 lewchang: 先搜集保留證據吧 05/01 07:12 : → joejoe14758: 請參考性騷擾防治 05/01 07:38 : 推 chucklee0507: 弱弱問一下...這裡是男女板還是薪水板? 05/01 07:40 : → xvited945: 這可以檢舉了 05/01 07:44 : → xvited945: 公司必須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此案 05/01 07:45 : 推 EKman: 說離職的不知道在想啥,為什麼是被騷擾的離職 05/01 07:50 : → EKman: 到在想啥,為什麼是被騷擾的離職 05/01 07:51 : → eminemk10: 蒐集證據 先跟他講 我要報案 再沒停就直接報案 05/01 07:56 : 推 lulumielu: 離職吧,安全比較重要 先去警局備案 05/01 07:56 : 推 applebird: 神經病殺人強姦都無罪,請小心 05/01 08:18 : 推 dyx0629: 人帥李大仁 人醜不是人 05/01 08:22 : 推 goodbad: 給ekman那種人哪天上班突然砍你都有可能 05/01 08:36 : → goodbad: 你覺得怎麼對應好呢 05/01 08:36 : 噓 laugh8562: 酸人家男女版是在? 眼睛有問題 沒看到人家寫職場騷擾? 05/01 08:43 : 推 bunreachable: 搜集證據越多越好讓身邊越多人知道越好!買瓶防狼噴 05/01 09:02 : → bunreachable: 霧 05/01 09:02 : → afternight: 在公司被騷擾公司本來就該處理 弱弱的問什麼男女版薪 05/01 09:18 : → afternight: 水版? 05/01 09:18 : → afternight: 這裡是工作職場版 問職場的事有什麼問題嗎? 05/01 09:19 : 推 austen911: 我是你…我會選擇離職… 05/01 09:23 : 推 ITASA: 對方在公司地位是有多重要 公司回應也太扯 就算這種噁心人 05/01 09:34 : → ITASA: 跳了樓是不可惜沒錯 05/01 09:3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32.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88299099.A.101.html
qsef5: 推 05/01 11:01
beyuki: 推推 05/01 15:44
skyyo: 大推 05/01 17:47
sulpht: 05/01 21:44
Cottonz: 推 05/02 13:22
oceanidy: 專業推推!! 05/06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