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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工作勞動因素導致雙手筋肉發炎、十指無法緊握等症狀,門診復健科。 本想申請這項來補償自己門診支出費用,然而去了工會索取申請單,被小姐告知必需到職 業門診科(台大、長庚、榮總才有設)看診被判定真的是因工作因素造成才能索取申請單 。 雖說需有判定基準是必要的,才不至於被人濫用,但以我即使是居住在雙北市都覺得跑大 醫院門診麻煩了(何況大醫院的門診費用又比診所高出許多),還用說外縣市的住民? 我想應該也蠻多人會跟我一樣,覺得只是想被補償門診費卻這麼麻煩得跑到大醫院就診而 打消吧?(聽工會小姐說職業門診科還會派人實際去工作現場看你的工作情況)這樣會不 會造成雇主不悅就不得而知了。 想請問有人實際去申請過嗎? 能分享一下經驗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64.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89421697.A.E97.html
abc0922001: 把你手弄受傷,你還就這樣算了,還怕他不高興 05/14 10:17
misu2718: 我之前是工作中受傷,會計直接開職災看診單,公司認定 05/14 12:20
misu2718: 沒啥問題 05/14 12:20
chushanlin: 職業病要經過職醫科專科醫師認定 05/16 00:16
chushanlin: 現在很多醫院都有職醫科了 05/16 00:17
chushanlin: 一般因果關係明確不會需要現場訪視 05/16 00:17
chushanlin: 醫師判定是職業病可以直接開門診單給你 05/16 00:17
chushanlin: 或是開診斷書回工會索取 05/16 00:18
chushanlin: 職業傷害是工作中受傷 雇主給沒有問題 05/16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