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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民好, 抱歉打擾大家一下, 最近因有找到新工作準備提離職, 原公司在月薪中合約中有明訂約3000的伙食費, 但每月會固定扣除一部份變成點數可在公司內部餐廳使用, 若當月沒花完點數, 則會一直累積下去。 因此,在這個情況下, 離職時若有未使用完的點數, 請問是否有權利能和公司換算回金錢退還呢? 一直搜尋不太到類似的例子, 因此上PTT詢問一下大家, 很抱歉打擾了, 手機排版請多見諒,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18.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97943223.A.9BE.html
krit1009: 不能賣同事嗎 我之前的公司內部還可以賣點數 而且買賣很 08/21 01:10
krit1009: 熱絡XDD 08/21 01:10
logic0622: 當然會折換成現金,跟薪水一起發放 08/21 05:19
yeayeani: 這應該可以直接問人資吧 08/21 08:17
demoQ: 建議問人資比較快 08/21 09:27
x69toki: 我覺得有權利。 08/21 13:11
x69toki: 可惜我不是你老闆 08/21 13:12
cyjonas: 你先問人資阿,公司都還沒說不還你就先別想這麼多了 08/21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