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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檢出爐!凱基證券未保護被霸凌員工 不改善將罰15萬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908/TOKOUVDBE5DDDCO6TPTU3Y4IBA/ 凱基證券一名38歲男營業員,因受不了業績壓力,日前著紅衣於台北市社子大橋跳河尋短 身亡。北市勞動局今天公布該案勞檢結果,雖然凱基證券有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 預防計畫」,但未依規定執行,因此行文該公司要求改善、亦即須確實執行預防計畫書內 的員工關懷行為,若複查未改善,最高可裁罰15萬罰鍰,至於過失致人等其他民刑事責任 ,則交由檢調釐清。 勞動局表示,為保障勞工身心安全、避免職場霸凌,《職業安全衛生法》在2014年新增第 6條第2項第3款規定,明訂雇主有預防職場霸凌的義務,首先雇主要訂定「執行職務遭受 不法侵害預防計畫」,若收到陳情要落實執行。 勞動局表示,在意外發生後,北市勞檢處在8月31日就派員前往凱基證券實施勞動檢查, 發現該凱基證券雖有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書,但上頭卻無執行紀錄,違反法令規定,因 此依法裁罰凱基證券15萬元罰鍰。 由於本案還涉及過失致死等其他民刑事責任,勞動局 表示,當事人家屬可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提出訴訟。 勞動局表示,所謂「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是要求雇主針對如何防範職場霸 凌提出相關計畫,有分外部霸凌(服務業遇到顧客辱罵等)、內部霸凌(主管言語辱罵等 ),每家事業單位內容都不同,有些公司明訂主管多久要關懷下屬一次,有些公司則規定 多久針對員工做問券調查,雇主須針對訂定的計畫執行。 勞檢處長江明志表示,因牽涉公司內部資料,無法透露凱基證券計劃書內容,但檢查過程 中很明確發現計劃書只是訂定,並沒有加以落實,因此才依法裁罰。 凱基證券晚間回應,收到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函,內容係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法令 324條之3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於文到1個月內改善,並無被裁罰15萬元之 情事。 江明志晚間改口,依據職安法第45條罰則可開罰雇主3~15萬元,但雇主有一次改善機會, 經勞動局查詢確認凱基過去未有違規紀錄,因此行文要求改善,也就是要確實執行預防計 畫書內關懷員工作為,一個月後會去複查,若未進行預防動作就會開罰。 勞動局也呼籲雇主,應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免得重傷自己的企業形象! 有霸凌行為的人 也應注意,若有霸凌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以杜絕職場霸凌並維護多數勞工 權益。 勞動局陳信瑜局長也提醒,若在職場遭受霸凌,當事人要想辦法採證,並向企業申訴。事 業單位必須有一個有公平、公正及保護隱私的通報機制,在接獲通報後必須立即進行調查 ,並對受害者給予適當保護、安置措施,且提供後續追蹤及輔導。如果相關申訴沒有得到 妥適處理,建議被霸凌者可向勞動主管機關提出申訴。(陳思豪/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03.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99622670.A.0E9.html
krit1009: 重罰15萬? 這麼重唷XDDD 09/09 11:44
chun0629: 哇 15萬欸 09/09 12:00
mm0107386: 預防因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規定既然不執行,那還是 09/09 12:22
mm0107386: 直接告過失殺人吧 09/09 12:22
yeng1217: 比2萬好一些啦...不過 09/09 12:47
peja1022: 十五萬 也太少了吧 09/09 13:31
LiveInNow: 這要靠中央修法 09/09 13:41
kevinmeng2: 不錯了啦!之前重罰!最高才三萬.... 09/09 13:45
KIKUSUI: 中央不改 沒救 最高就15 09/09 14:23
thsyou9527: 金融業裁罰 往往都30/60萬 15萬真的沒什麼 09/09 15:35
ABA0525: 中央不修,沒用 悲哀 09/09 16:36
crisy: 一條人命15萬 09/09 16:38
simongarden: 只是要求改善而已又不是已罰… 09/09 16:39
westhaown: 有關係就沒關西 歡迎來到犯罪天堂台灣 09/09 17:51
rosun: 15萬一條人命,比藏獒還賤....... 09/09 18:03
xxgogg: 全球人口超過60億,藏獒有幾隻呢 09/09 18:21
AquaSKY: 一條命才15萬 09/09 19:24
calase: ...是有沒有認真看內文,民刑事的狀況都還得再調查,這1 09/09 19:40
calase: 5萬就只是行政罰則而已 09/09 19:40
sc113943: 行政罰則不照公司規模開罰根本是放縱大公司違法 09/09 22:44
jimmy5670: 15%比較有說服力 09/10 01:40
chiz2: 有這種計劃有屁用啊,每天罵下屬劈業績,然後三個月關懷一 09/10 06:19
chiz2: 次部下有沒有憂鬱症心理偏差? 09/10 06:19
shooter555: 3-15萬? 那導入計畫的成本可能更高 09/10 09:12
shineline: 1條人命才15萬?法官要不要被槍斃? 09/10 10:00
cjy0321: 笑死 勞檢是法官判的? 09/10 22:02
lingerptt: 罰得好,該主管考績內扣充抵才會思考對錯 09/13 11:11
tijopig: 法規這樣寫能耐他何阿... 09/18 00:56
joice76x: 應該去問看看民進黨立法委員什麼時候要修改罰則 09/20 14:55
tina3: 這法是有人自殺才會啟動是嗎? 09/21 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