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N: 先確定不會改再說吧 10/16 17:21
→ loadingN: 不然可以問其他同事 總有人也是這樣吧 10/16 17:22
推 skycloudtw: 這違法吧,勞基法規定特休是以天計算,哪有故意換算 10/16 18:17
→ skycloudtw: 成小時還和一天工作時數不同刁人的…跟hr講說不行就 10/16 18:17
→ skycloudtw: 打去問勞動部 ! 10/16 18:17
→ pons: 換算時數很正常,因為特休可用時數請,上班時數修改,在下一 10/17 09:01
→ pons: 年度給特休時才須改用8小時計算特休,公司要在精一點,會依7 10/17 09:01
→ pons: 、8小時上班日數比例換算。特休是有做到多少年資才給於的, 10/17 09:01
→ pons: 所以如果離職,未修完的特休可以換成錢。 10/17 09:01
→ pons: 所以你先留著時數修改的證明,跟人事說,下一年度特休至少要 10/17 09:06
→ pons: 依比例換算(偷懶點的人事直接都算8小時),不然公司違法。 10/17 09:06
這麼說,公司在十二月份先改回工作時數一天七小時
新的年度給特休就先給一天七小時
一月份再找個時間發公告改回工作時數一天八小時,立即生效
這樣不就可以節省好多特休的時數?
※ 編輯: tomhw (111.251.180.102 臺灣), 10/17/2020 19:19:08
→ pons: 不對,你沒看懂我的意思,依勞基法第38條:勞工在同一雇主或 10/19 16:31
→ pons: 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10/19 16:31
→ pons: 特別休假 10/19 16:32
→ pons: 白話說就是先有勞動事實,公司需給的放假福利 10/19 16:33
→ pons: 例:108年1-6月是7小時,7-12月是8小時,109年有14天特休, 10/19 16:36
→ pons: 換算時數為14天*[(7小時*6個月+8小時*6個月)/12個月] 10/19 16:39
※ 編輯: tomhw (211.23.150.7 臺灣), 10/20/2020 11: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