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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請見諒 更新5 有個提問 請各位大大解惑 萬分感謝 公司今晚打電話過來 告知 薪資跟資遣費 用現金給我 (可是我從以前就告知要用匯款 因為有紀錄好追朔 這樣往後申請信用卡或是累積信用是必要的??!)但我實在不知道 為何 老闆堅持不匯款 (原因是什麼?因為之前詢問業績獎金分紅部分老闆都是用現金 所以我 當時就疑惑為何還要特意分開支付) 現在我又剛好因為這份工作薪轉去申請這家銀行 剛好也有信用卡申請件...... 提問:我可否有權益強制要求匯款呢?! 提問2: 如果可以,該怎麼跟公司溝通呢 問我原因,有什麼說法可以讓他們快速答應匯款 入薪資呢 備註:我當下聽到就說我不是有說過我要匯款的嗎? 但前輩就只是跟我說老闆就說要現 金 她錢都已經準備好了 ... 更新4 剛剛瞄到公司群組訊息 老闆說離職同事不用擔心 公司一律遵照勞基法沒有任何違反(明 明就一 堆只是家鄉地方小 我不想撕破臉 不然我可能到哪工作都一堆鬧不愉快的人了QQ 所以隱忍好多事情.........) 還說謝謝我的幫忙 但我始終未讀公司群組訊息 因為從資遣我那天,公司群組事情就不甘我的事了 更新3 真的非常謝謝各位大大們專業回覆 周遭沒有人可以請教 從小打工到有正式工作一直都不知道勞工自己有這麼多權益可以主張 也是來到這個版才 長知識 或許是因為鄉下地方真的真的很多公司都走法律邊緣 可能也加上我無知吧 才會 傻傻一直待在違反勞基法公司都不知道......... 更新2 附上更新後對話 ——————————— 如題 剛進入新公司 約莫兩週 公司以未進入狀況這緣由 而在我排休那天 請前輩用電話 告知我 明天就不用來上班了 。 想請教:這個緣由是否可申請1.非自願離職書 2資遣費 可是我算過幾百元,以我了解老闆經驗 可能會因為要這小費用而生氣) 如果可以 應該用什麼說法怎麼跟他們告知才不會讓氣氛搞僵 感謝 另補充前因:前幾天開會 老闆給我評分是60分再加油 也告知會開始應徵人 所以我也更緊張也更努力地想趕快上手 但我沒想到這麼快根本來不及應徵下份工作 措手不及 沒有經濟來源很沒安全感QQ ————— 更新補充 cow 老闆當初好像還有透過前輩套我話問我家人事情 後來想想她在這之間一直 有跟我聊天關心我休假都在幹嘛 (說跟家人出去也跟固定爬山的朋友出去運動 )也在 私下問我說你家人都在工作嗎我說是 ,該不會這樣就判定我可以不缺工作嗎?x 所以以後同事跟老闆相處還是不要傻傻被套話說出來對不對QQ ————— Xx好 ,跟您告知剛剛電話內容細項: 昨天退保時 勞保局跟我告知勞工權益 ,由於不是自 願離職, 按照勞動基準法規 第11條之五例 麻煩再請協助給我 : 1.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勞工相關網站皆有統一格式可以下載,尚需公司大小章)我已從官方 下載檔案 等等一併傳給您~再麻煩請列印出來幫我蓋公司大小章即可(跟申請加勞保模式 一樣~) 2. 明天要請公司做資遣通報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 勞保局告知這個是公司去處理) 3.上個月未結薪資含資遣費(薪資明細) (資遣費計算方式,網路上有可以計算的算式) 照上週四電話所述:用匯款到我第一銀行帳戶即可 以上 再麻煩幫我轉達給 老闆 萬分感謝~~~ 明天約莫中午前再過去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這邊是我參照大大的資訊擅打加上網路查詢還有勞保電話詢問統整來的 請指教 因為公司沒有人知道這些東西......剛剛電話內得知都沒有人知道這資訊...... 以上請各位大大幫忙思緒混亂的魯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225.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03181119.A.3B2.html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6:05:35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6:07:17
jansec: 兩者答案都是可以10/20 16:09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6:10:23
jansec: 不用怕搞僵啊,就請他們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薪水明細,並10/20 16:10
jansec: 提醒他們要包括資遣費10/20 16:10
用電話告知外還需再另外賴訊息以資證明或自保嗎感謝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6:11:14
jansec: 你之前工作有投保勞保一年嗎?10/20 16:11
有!!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6:12:15
jansec: 有證明多一分保障 他們不開的話,去電勞工局進一步諮詢吧10/20 16:13
jansec: 若就業3年投保滿1年 可領失業補助10/20 16:13
jansec: 資方不開 就讓政府機構出面讓他們開10/20 16:14
jansec: 其實光不適任 也不能隨便資遣勞工 所以勇敢爭取至少拿到10/20 16:15
jansec: 非自願離職證明10/20 16:15
cityhunter04: 如果資遣費沒多少,直接拿非自願離職單比較容易10/20 16:19
jansec: 對 重點是非自願離職單 (然後順便要資遣費)但依法都要改 10/20 16:22
jansec: **給10/20 16:22
請教一下薪資明細感覺是下個月匯款入帳時須在親自過去公司拿囉?感謝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6:46:39
jansec: 請公司先算好(未結薪資和遣散費)明細給你 以便你之後10/20 17:00
jansec: 對帳10/20 17:00
jansec: 就心平氣和 條理分明 條列給他們就好 用line或郵件當作證10/20 17:01
jansec: 明 10/20 17:01
dog377436: 才兩週就急著要趕人10/20 17:03
dog377436: 甚麼鳥公司 10/20 17:03
demoQ: 薪資明細可以請對方郵寄給你 但拍照傳賴/Email的話不知道算 10/20 17:08
demoQ: 不算數 跪請大大們解惑囉10/20 17:08
OverRaven: 證據越齊全越好 文字、錄音都盡量保留10/20 17:10
請教 因都用手機通聯 手機無自錄音功能 須在購買錄音筆有推薦的嗎?上網查過長得大 都像usb的,有看到筆型錄音筆 這個收聲不知清楚好不好 因為帶筆在公司出入感覺比較 不會被發現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7:17:59
sirloin: 怕什麼搞僵?他都要資遣你了!直接寄信cc主管與人資請他 10/20 17:20
sirloin: 開非自願與資遣費 10/20 17:20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7:22:31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7:41:52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7:43:00
jansec: email可以啊,但要確保對方收到,所以可以寄出後line對方 10/20 18:05
jansec: 對方已讀就至少代表勞方有先溝通了 10/20 18:05
jansec: 另外查一下資方有無按規定幫你在入職第一天投保10/20 18:06
還真的沒有 不想搞這麼難堪而已QQ
jansec: 若沒有的話,呵。其實資遣要10天前通報,所以如果他們沒找10/20 18:08
jansec: 規定來,你可以做的動作很多呢。
老闆只有開會時告知我60分 會再找人 隔兩天就掰掰我了 10/20 18:08
jansec: 你後面寫的信可以。(通報要10天,所以你可以主張再做10天 10/20 18:11
jansec: 有薪上班,或者他們願意給你錢你不用上班XD ) 10/20 18:11
請教即便是試用期作未兩週也可以主張十天嗎?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8:13:56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8:16:19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8:17:52
jansec: 如果員工任職未滿10天就被資遣,則應屬於「其他不可抗力之 10/20 18:18
jansec: 情事」,這時候雇主就應在該員工離職之日起3日內補辦理資10/20 18:18
jansec: 遣通報。10/20 18:18
jansec: 你滿10天了吧。 10/20 18:19
這個是從投保日開始含休假日例假日到申退勞保一起計算嗎?如果是,剛好12天 但其實 有 一週試用期未申保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8:22:03
jansec: 這部分你可以再問勞工局。10/20 18:20
jansec: 不過不可抗力沒那麼好主張的。 10/20 18:22
萬分感謝QQ大大一直解惑 對法規真的不懂 以前總被欺壓 多虧這個版大大們的指導 魯蛇 很感恩 沒有長輩同事可以請示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8:23:36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8:24:21
jansec: 到職日起算。試用期那一週未加保,他違法。記得資遣費要主10/20 18:24
jansec: 張到職日起算。10/20 18:24
那在請教 9/28上班10/7自行投保 10/15致電資遣 我於10/19日回去自行退保 這樣我可 以從9/28算到10/19嗎?還是10/14呀?因為15號休假告知隔日不用上班
jansec: 未及時加保,隨便資遣,這公司好瞎,領失業給付讓自己少擔10/20 18:26
jansec: 憂,找好一點的工作。10/20 18:26
謝謝!找好工作也真的是另一段很長的故事了 太多需討論改善的地方了 哭哭QQ有點離題 了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8:34:20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8:35:24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8:38:52
jansec: 其實依法算法是9/28到職,10/15通知資淺的話,離職日應該 10/20 19:07
jansec: 是10/25。(資遣通報要10天) 10/20 19:07
jansec: 自行投保是保在公司吧,自己又退保,你原本是行政兼人事嗎10/20 19:08
jansec: @@?10/20 19:08
沒有 是公司小 投保要自己去投保但金額有確定是公司支付
OverRaven: 薪資 薪資明細 資遣費 非自願離職 按規定都要給10/20 19:34
OverRaven: 還有勞保、健保的投保日 級距 資遣預告日都要檢查 10/20 19:35
OverRaven: 你怕尷尬也可以不說 這是公司該給的 不給就是違法 10/20 19:35
※ 編輯: namiya229 (110.28.225.176 臺灣), 10/20/2020 19:43:26
lolitass: 好鳥的公司...10/20 20:56
※ 編輯: namiya229 (110.30.73.157 臺灣), 10/20/2020 23:44:43 ※ 編輯: namiya229 (110.30.73.157 臺灣), 10/20/2020 23:45:36 ※ 編輯: namiya229 (110.30.73.157 臺灣), 10/21/2020 01:09:17 ※ 編輯: namiya229 (110.30.73.157 臺灣), 10/21/2020 01:14:47
jwewei: 要拿資遣證明 能去申請失業補助10/21 01:11
jwewei: 第二是 未給付薪資及資遣費要壓時間匯入 10/21 01:14
啊這個沒有訊息告知 ~ 那一般是不是都是下個月10號左右匯入 但我現在如果照Jan 大 計算 可以拿到從9/28到職加上10/15電話通知 資遣 通報十天 所以資遣費可以拿到10/25 嗎?這樣 合理嗎?感謝大家 ※ 編輯: namiya229 (110.30.73.157 臺灣), 10/21/2020 01:18:31
jwewei: 這幾個QA看一看10/21 01:16
※ 編輯: namiya229 (110.30.73.157 臺灣), 10/21/2020 01:20:31 ※ 編輯: namiya229 (110.30.73.157 臺灣), 10/21/2020 01:20:51
jwewei: 9/28到職 10/15通知資遣 因工作未滿3個月就沒有預告10天 10/21 01:21
jwewei: https://i.imgur.com/xn3WSBX.jpg10/21 01:22
這樣的話她直接資遣我是合理?...... 只是現在一直在想資遣費怎麼計算日期起到末的計算方式
jwewei: 記得資遣並不會留下任何紀錄 千萬別被騙了 10/21 01:33
好的感謝您特地提醒,很多違反事項在過去其他工作,我都一直被騙了QQ ※ 編輯: namiya229 (110.30.73.157 臺灣), 10/21/2020 01:36:55 ※ 編輯: namiya229 (110.30.73.157 臺灣), 10/21/2020 01:37:42 ※ 編輯: namiya229 (110.30.73.157 臺灣), 10/21/2020 01:39:17
jwewei: 沒有預告十天這個部分應該是 因為如果工作未滿3個月自提10/21 01:44
jwewei: 離職也無須提前告知雇主10/21 01:45
jwewei: 資遣費的部分實在有點奇怪 要不要詢問一下勞工局 10/21 01:48
jansec: 預告期和資遣通報是不同的 10/21 08:17
※ 編輯: namiya229 (27.246.6.167 臺灣), 10/22/2020 00:43:53 ※ 編輯: namiya229 (27.246.6.167 臺灣), 10/22/2020 00:44:49 ※ 編輯: namiya229 (27.246.6.167 臺灣), 10/22/2020 04:35:41 ※ 編輯: namiya229 (27.246.6.167 臺灣), 10/22/2020 04:38:43 ※ 編輯: namiya229 (27.246.6.167 臺灣), 10/22/2020 04:39:18 ※ 編輯: namiya229 (27.246.6.167 臺灣), 10/22/2020 04:40:02 ※ 編輯: namiya229 (27.246.6.167 臺灣), 10/22/2020 04:43:58 ※ 編輯: namiya229 (27.246.6.167 臺灣), 10/22/2020 04:50:30